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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越细致越容易解决问题 ----属于严重违纪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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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0:37: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诚实007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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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论坛-诚实007-(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2575)
本帖最后由 诚实007 于 2014-7-24 10:40 编辑
+ f& C, |& I7 d% c! R+ S. }# ~, K- S% R

6 r4 y6 E' H4 q! b% ~% O# |' i% J
* @8 A# `0 ~/ @! L1 ]$ N# J- s8 F" h在规章制度里必须有明确的属于严重违纪的条款
4 c+ k/ f7 @) j5 h. u2 \6 d5 K: Y5 Z0 ]3 Y' {/ {2 p3 B
这些都是红线,谁踩到谁就可以开掉
, `; |9 E, r& D2 k! t; j! i4 Y2 I7 V0 J- n. k
看到一些人说,有个人仗着自己怀孕了单位不敢动她,动不动就迟到早退,甚至旷个工、或者就是不辞职,消极怠工,上班只玩手机不干活,就等着单位跟她解除合同,还想拿补偿金的1 Y, R( V& i  r( l8 p$ F! T- |
1 C3 L+ O! ], N9 _. ]; g  N# Y2 Z
那么我可以很明确的说,哪怕是国家保护的三期员工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类型,只要踩到了明文规定的红线,都可以开掉
' A9 `* U* e+ x4 L
8 u  U) r& }. s# L5 p" @% `当然,办公场所有监控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让你来是工作的,工作场所单位有权安装摄像头- @# Z; f$ T+ V
! e( Q0 J* D3 h# t
对于安装摄像头的前提,入职时要在规章制度里写明告知员工:为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及监督工作状态,公司在工作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以及网络监控软件。; Y7 C+ j/ V2 b, \2 s* u;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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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24 10:39:4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帖最后由 诚实007 于 2014-7-25 12:11 编辑 $ x* }. }) F/ A$ T9 L& `( _5 l9 ]
5 [/ ~) d! `$ U! A- X
1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属于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即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承担经济补偿金:
10 .1 职工未能在就职当天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公司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或入职后拒绝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 N* h8 V/ G! P3 z8 M
10 .2 私自泄露公司机密(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第九条保密条款)或兼任其他侵害本公司权益的行为的。, X8 \- U' l, h# o) q
10 .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信誉的。
10 .4 造谣生事、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论,使公司名誉受损的。
10 .5 私自藏匿、蓄意破坏、偷窃公司财物及他人财物,经查属实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解除。
10 .6 擅自更改或违反公司作业程序、工作方法或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3 W9 _: d' p1 S10 .7  因故意或过失而使公司发生灾害有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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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2:13: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10 .8 因行为不检或不良嗜好、在职期间触犯刑案或受行政处分的;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6 y# c5 B5 X' M/ M+ b6 R0 o! P
10 .9  对于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他员工及其家属进行恐吓、殴打、要挟或有侮辱的。
# i) C1 E: o( _( O% V' k6 B" P; N$ {10 .10 故意损耗机器、模具、原料、成品,或故意泄漏公司技术、业务上之秘密,致公司业务或公司名誉或公司财产蒙受损害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h1 v6 T3 R( H' Y6 }, _. p
10 .11 侵占公物、公款,虚假报销或虚开发票报销的。, W  |/ k( K  V; ]2 u# V

5 W$ r6 E+ U8 ~# {: K1 t2 }9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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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25 12:15: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10 .12 在工作场所吸烟或喝酒或赌博、玩牌的。
10 .13 伪造证件或使用伪造的证件冒领或虚报收据领取各项费用者。: t! {) A2 w8 g$ K. B
10 .14 利用职权接受厂商之宴请、送礼、回扣、佣金,或与厂商勾结虚报请款而损害本公司之利益,不论金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责任和损失。
* P; ]  b1 C# F5 y8 O9 T* X' O10 .15 对公司工具材料以及成品隐匿,虚报或偷窃材料、成品行为的。7 B3 \0 C2 O3 w6 I1 A; G
10 .16 在工作区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恶意挑事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 t# O8 a7 t. `10 .17 有虚报经历、学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虚假身份冒名顶替工作的。  k2 a1 D1 K! m" K* e4 f6 n5 G- p2 b
10 .18 仿照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鉴或私自涂改公司重要档的。
! v' q2 X5 e3 T# G+ M( O0 q; z' [+ \10 .19 未经许可,兼职或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性质事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0 Y3 Q* a6 ^3 K% D6 u7 Q" y  C
10 .20 参加非法帮派或组织,打架斗殴,伤害他人身体等恶劣行为的。1 k& j9 q3 Z' H& n: [* Z8 K1 h" |
10 .21 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贩卖或吸食毒品、***、诈骗、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 x" Z$ B0 @% s% l- f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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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2:15:4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10 .22 煽动或参与2名及以上员工与公司的对抗或不合作行为(如聚会、停工、罢工、***等)。
  E" E. o' U& Y7 v- I10 .23 投机取巧、隐瞒欺骗或虚报不实数据和信息,以致公司决策错误蒙受重大损失的。* m) K0 D$ M/ s9 d7 \5 p) r/ S
10 .24 玩忽职守、工作懈怠,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或电视剧、泡论坛、打牌、下棋、睡觉、窜岗聊天等,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警告2次的。
10 .25 为达到目的而自残或自杀(含自残、自杀未遂)、伤害或劫持他人(含伤害劫持未遂)等行为或言行对单位作要挟的。
10 .26 于公司集体宿舍内留宿异性人员或其他人员的。# K- c& d% @4 t4 M1 G! _
10 .27 年度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的,年度内累计或连续事假12天及以上的,带薪或不带薪假期到期后未经单位同意连续2天不到岗上班的。
7 ^+ `  L% o) j: ?# }10 .28 偷盗公司、同事财物的,或对同事有性骚扰行为的。
4 g9 U# A, u( N& P5 `7 e/ J; y

! R; r5 A: N$ z+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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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2:16:4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10 .29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私自兼职的。
10 .30 私刻单位印章,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9 w9 _" |0 Z$ g3 J* @
10 .31 入职时填写的蓄意隐瞒、捏造的,如隐瞒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行为。
10 .32 消极怠工对公司日常的工作和生产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10 .33 违反规章制度,年度内记2次警告以及拒绝在警告单签字的行为。
10 .34 私配公司大门或其他物件钥匙的行为。未经公司允许,公交车私用的行为。
10 .35 因酒驾、醉驾、打架斗殴、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被拘留的。
10 .36 性骚扰同事或客户,通过网络或者手机等管道骚扰同事或客户的行为。
10 .37 未婚生育、非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非法生育行为。
10. 38 违背公序良俗,在工作场所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10 .39 内外勾结联手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行为,不论金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S6 i. C; N: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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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2:43: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很长,很繁琐,可能有人会认为没必要这么做
1 e  D6 [* e% i3 V/ h* O) ]  C8 _4 Z$ r
在你没有遇到极品的时候,这些都是不需要的,当你遇到极品的时候,这些就是解决极品的条款,极品做了极品的事,你想开掉,他还会质问你凭什么。只有你把可能会发生的恶劣事件写到严重违纪的条款里,就有据可依
. X" k' g. u/ R/ P7 t6 U/ Z9 B3 L2 C2 ^! x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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