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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俊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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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此类“旷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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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5:33:34 |只看该作者
俊汐 发表于 2015-7-9 14:15 $ y. o5 Z' f& C! ?, t. |. U
分析:
' S3 _* c& @/ O: i5 j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即时(过错性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规定较为严格。一般情况下,只有劳动者严 ...

2 ]; O; I& z$ D" R3 o- W: j) p' {哦,俊汐斑竹的分析和点评更为准确,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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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5:38:0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7-9 15:33
' `! ]8 `6 s/ q, c哦,俊汐斑竹的分析和点评更为准确,学习了。

7 H5 w2 t. S( ^4 v2 @% o互相交流学习
工作中很多事要看透,但不要看破;清醒,偶尔也要糊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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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5:53:25 |只看该作者
感觉这个单位好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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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6:06:0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常理 发表于 2015-7-9 15:53
6 J' o/ t7 f: d; ~感觉这个单位好卑鄙

5 u! P0 k6 ~$ E$ u嗯,不过还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活该
工作中很多事要看透,但不要看破;清醒,偶尔也要糊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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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蕾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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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7:21: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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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9:56:42 |只看该作者
俊汐 发表于 2015-7-9 07:44
7 u5 W. g6 R* ^9 Q! W可以再分析的细致一点
& m% I1 n: [* L! P' j0 Q
我这也是大胆的分析了一下,主要是学习,期待斑竹的分析!每次都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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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08:54: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rigend 于 2015-7-10 08:55 编辑 , P1 `+ i$ d# n7 E( I
8 F4 [' o) {$ E6 c, e& |/ o* [8 f
有一些不同意见。& h+ s+ K; @4 H- j4 \+ P
从分析结果来看,是公司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 Q6 V8 F6 D# _4 |3 ], A
但根据实践来看,虽然公司与员工未能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拒绝员工继续出勤,但员工实际上也确实未出勤。所以从结果上看,双方均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状态采取了一致的放任态度,应视为协商一致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
1 a( a0 B$ U; c0 S上述意见仅为一种思路,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应注意风险控制。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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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3:01:0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brigend 发表于 2015-7-10 08:54 2 |  L8 y$ m- B' [
有一些不同意见。
5 c" F+ I- D. X$ G' m从分析结果来看,是公司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7 Z/ j4 }* W1 k7 I4 U
但根据实践来看,虽然公司与员工未能就协 ...

$ K8 w2 P7 A  D5 T) c# l问题单位拒绝在先,不能把责任强加或平分至另一方,这个逻辑关系首先要确认
工作中很多事要看透,但不要看破;清醒,偶尔也要糊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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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7:32:04 |只看该作者
俊汐 发表于 2015-7-10 13:01 8 O/ B3 l+ v+ G2 K( C
问题单位拒绝在先,不能把责任强加或平分至另一方,这个逻辑关系首先要确认 ...
& L: }( X: h8 S$ K/ x5 t
所以,首先,我同意案例中分析的结果。
5 C+ b$ r. s2 Q# P# u只是从以往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存在我所提出的这种结果的可能性。因为认定劳动合同解除需要举证,用人单位并未明确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仅从其没收工牌和考勤卡的举动,不能当然地推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最多认定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予以纠正;而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动法,可以终止履行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n; M7 m1 w) c' C* Z" U
简单来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改口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员工主张赔偿金的诉求就会存在现实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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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2 11:38:0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brigend 发表于 2015-7-10 17:32 ' C5 w5 _. D& F. w5 k. _5 M
所以,首先,我同意案例中分析的结果。  I/ A  N* g  Q, P. M* H
只是从以往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存在我所提出的这种结果的可能性。 ...
3 @- J. Y9 j* I+ E& \4 W2 f! Q
问题是用人单位已经明确以旷工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了啊,看仔细哦,呵呵。0 v5 W; H- \/ ?3 a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又没有进行核实,就贸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错误的,假设员工确实有突发状况呢。所以这个不能简单因规章制度有所规定,单位就可以粗狂的以此来解决,那样的纠纷,身为HR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简单说就是“活该”。
工作中很多事要看透,但不要看破;清醒,偶尔也要糊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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