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不遵守劳动合同法作为HR该怎么办
<P>最近老总同志面试了一位应聘者,考核了他各方面的素质之后,认为可以试用,于是便于该员工约定劳动合同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本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合同一般是三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上周我准备与这位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一问才得知他们是约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为2个月。但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是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话,试用期只能是一个月啊。于是我跟老总说了这事,谁知道老总同志说“我就是要和他约定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别拿法律跟我说事”。听了他的这句话,我感到很犯难,如果合同上就这么写的话,将来员工要找我们麻烦,说我们延长试用期的话,那的确是白纸黑字的东西,但又不能说服老总更改他的决定,请大家给点建议,如果你们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P>回复:老总不遵守劳动合同法作为HR该怎么办
小公司都是这样,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回复:老总不遵守劳动合同法作为HR该怎么办
请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是你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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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现实,无好办法解决。回复:老总不遵守劳动合同法作为HR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BR>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超一年一天,不就行了嘛:Z回复:老总不遵守劳动合同法作为HR该怎么办
很多大公司也这样我朋友刚去了本市的一家中型规模的软件开发企业
企业要求3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才签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不好找,只得屈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