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小盗 发表于 2010-7-6 16:51:17

辞退一般是因为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并且情节严重者,有各部门提出辞退申请,有人力资源部核实审批,最后有行政部下正式文件辞退。你们公司人力资源部干了太多的活了!

猪猪会飞了 发表于 2010-7-6 21:22:52

总结一下我的想法,用人部门提出辞退理由与书面证据-HR核实-三方沟通-HR出示辞退方案(经济补偿等)-最高领导审批

土豆一号 发表于 2010-7-7 08:01:19

我赞成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个人哪些方面不适合只有用人部门才知道

方外之舟 发表于 2010-7-7 08:21:42

1、“不知各位大侠觉得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老板的批示不能更改,那就认为“合理”
2、正规途径,证明不胜任(试用期可直接辞退)--》培训--》仍不胜任,调岗--》仍不胜任,辞退--》补偿
3、Hr的价值是能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如果能在不违法、不缺德的前提下劝退,可称为价值提升,

咖啡厅 发表于 2010-7-7 12:07:24

人力资源部给用人部门考核评估报表,人力部依据用人部门考核评估报告来处理不合适的员工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0-7-7 13:05:53

我单位是部门负责人递交关于辞退人员的情况说明,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谈话、通知、办手续

孤红 发表于 2010-7-7 19:15:44

我知道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被证明不适合所在岗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在转正之后被证明不合适所在岗位后,也可以马上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吗?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7-7 20:02:59

恭喜你,今天你是枪手,明天就是替罪羊了!

fzthyq 发表于 2010-7-8 12:18:12

人力资源部职责(工作内容之一)

anjingdeying 发表于 2010-7-8 14:42:26

个人感觉
1、首先由部门主管、经理跟员工进行沟通,让员工知道这个事情
2、其次由人力资源部找员工进行离职面谈,跟员工适当的沟通,也能够减少员工的情绪,避免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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