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yuan_eva 发表于 2010-7-26 15:38:56

辞退员工这个事情,一般部门经理不愿意直接处理,肯定希望人力资源来充当这个黑脸。
老板既然提出来了,你就执行呗。
不过就像楼上各位所说的,要做到有依据,不然产生劳动争议就麻烦了。

brigend 发表于 2010-8-26 12:26:42

首先,任何面谈都不建议一对一,而应该是两对一或多对一。其中的理由请各位自己琢磨。
其次,两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部须要控制用工风险,非正常离职员工的风险控制尤其重要;是否胜任工作,应由员工上级提出,且对员工工作情况最了解的应为员工所在部门。
再次,员工对于工作中产生的疑问,人力资源部可以作原则性地说明,但无法细致作答,需要员工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协助。
最后,离职面谈的人员配置,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员工心态,任何员工都希望自己能够受到他人重视,包括非正常离职员工。
综上,你们明白的……

远古遗风 发表于 2010-8-26 20:25:38

我经历过n多的辞退员工的尴尬时刻。
一般我是这样建议的,若没有十足的证据,比如严重违纪等,建议:
1)对于一线员工,不要给其理由,直接给予经济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限时离开(若员工说不同意,就告知其走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一般都比较长,员工耗不起,即使耗得起,最后可能也是这个结果)
2)对于办公室职员,给足其不胜任的理由,但让其体面离开(让其主动离职),然后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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