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HEY
发表于 2010-8-24 07:13:30
回复 31楼 qxj189810 的帖子
我们看下财务流程哈:集团财务管理中规定的借款、报销流程为:借款人、报销人填写单据——交财务会计、经理核对数据并签字——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内容并签字——董事长签字——出纳支付款项。
8月的某一天,B拿着一张借款单去找D签字,借款金额为2W元,借款理由一栏填写着:为董事长购买服装,此借款单上已有董事长的签名。因为之前B已多次拿来有董事长直接签字的借款单、报销单,D已经习以为常了,签字后报给C。
从上面的案例内容看,财务会计这一岗是跳脱的,借款纸质流程:B-D-C....如果C没有看出异常,应交董事长签名,本案“董事长”应签署,可以想象C完成后应直接由出纳支付了。案例描述以往发生8万多,也是由B直接给D,而跳过了财务会计岗的审计,所以要求财务会计对本案负责太过于牵强,而出纳明知程序中有财务会计审核的流程,在纸质单据上没有体现时因看到董事长的签名,还是忽略了该有的流程,当然这在企业不少见。
综上,我认为,出纳的责任比财务会计要大。
当然,如果岗位职责说明该会计负责会计凭证及费用归集,就应负责任。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8-24 08:26 编辑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8-24 10:42 编辑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8-24 08:51:37
回复 40楼 我自翩跹 的帖子
所以我认为本案例中的根本问题不是缺乏流程也不是流程不合理,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山风888
发表于 2010-8-24 09:10:20
回复 41楼 TOHEY 的帖子
继续煽风点火。
财务会计与出纳的责任可以忽略不计。
按天涯的意见,根据流程,财务会计要进行审核。且不说借款单可能跳过财务会计,即使借款单到了财务会计,单子上只有一句:服装费,借款2万元,财务会计如何审核?他有什么权力对些进行审核?(唯一的方法就是和A确认,否则,财务的审核环节是无意义的)
同样,出纳这个环节,的确,他要保证审批的完整性才能出款。但,对于一张有D、C、A、签字的借款单,是不是他把单子让财务会计补个签字,就可以执行了?事实上,借款单只要有业务部门、老板的签字,财务所要做的也就是执行。
要说责任,出纳未发现签字是伪造的,警惕性方面与敏感性方面有欠缺。(毕竟出纳这个环节长期与章、签字打交道,应有一定识别能力。)
小黏黏的贴子中有一点,我很同意。
对于较大金额的借款,应有环节与老板确认。基于业务的真实性应由业务部门负责的理由,在该案例中,这个确认的责任个人认为应由C负责。
相对的,借款流程需要做一个优化。(较详细的理由已在30楼)
请天涯与草头继续拍砖!
一个苕宝
发表于 2010-8-24 09:35:21
记得我在一家小公司任职时,老板(总经理)主管市场销售,销售部是没有经理的,所有销售人员的费用报销都是老板直接签字,然后到财务部。而且我知道老板签费用报销从来都不怎么看的。但是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特别是出纳,也是外聘人员)从来不因为老板签了字,而放弃审核职能。
有感于本案例中的财务人员而发
TOHEY
发表于 2010-8-24 10:15:28
回复 43楼 山风888 的帖子
对C与D的主要责任我赞同,如本人帖26楼所述,本人观点是就出纳与财务会计的责任比较,出纳应负较大的责任。
qxj189810
发表于 2010-8-24 10:26:08
回复 qxj189810 的帖子
我们看下财务流程哈:集团财务管理中规定的借款、报销流程为:借款人、报销 ...
TOHEY 发表于 2010-8-24 07:13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然,如果按照草头版主的这种思想,那么:就是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对流程输出付总责任;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也就是说,流程从启动后,各环节都可以出错,但最后一个环节不能出错。——这简直是“谬论”。流程输出需要各个环节都是正确的。事实上,B在拿报销单找D签字时,D完全可以告诉B“按照流程你应该先交给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接到B的报销单据,马上可以发现上面已经有董事长的签名,显然不符合流程,他这时可以采取的行动有:直接签字,放过;二是请示D之后再行决定。那么在前一种行动下,财务会计就会负直接责任;在后一种行动下,财务会计也会付一定的责任。
qxj189810
发表于 2010-8-24 10:29:59
回复 43楼 山风888 的帖子
如果真如山风888版主所说,报销单据上缺少“财务会计”的签字,那么,按照尽责的原则,出纳应该要求重新启动新流程,重新签字审核,而把这张缺少财务会计签字的单据保存。 本帖最后由 qxj189810 于 2010-8-24 10:35 编辑
qxj189810
发表于 2010-8-24 10:30:53
回复 45楼 TOHEY 的帖子
我保留观点!这样会造成很大的“权责不分”,岗位职责不分,这是管理混乱的根源!
TOHEY
发表于 2010-8-24 10:31:05
回复 46楼 qxj189810 的帖子
天涯分析的是,问题是本案D并没有给财务会计,而是签字后直接给了C,所以本案的财务会计是被隔空的,D在为自己负责的同时,应负财务会计应负的责任。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8-24 10:34:05
回复 46楼 qxj189810 的帖子
流程肯定是不合理的,这一点我很认同,只是认为A不按流程操作的问题更严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