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nette_sz 发表于 2010-9-28 16:59:54

如果真的是员工拒绝签,那么应该在声明中明显表示,自己知道放弃劳动合同签订会给自己带来哪些不利等,这样,以免企业应对仲裁时,难以摆脱员工说是自己被迫签订的

winniehy 发表于 2010-9-29 09:36:13

如果真的是员工拒绝签,那么应该在声明中明显表示,自己知道放弃劳动合同签订会给自己带来哪些不利等,这样 ...
jeannette_sz 发表于 2010-9-28 16:59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即便如此,也是没用的哦,还是双倍赔的
双倍赔的认定只以客观形式认定,只要客观事实上没签,就是双倍
包括合同期满一个月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也要双倍赔
我有点不明白的地方,工资双倍赔,那么加班工资也属于工资的啊,是不是也同样要双倍赔呢?
这点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的说明,我问过,在实务中,如果已经发了加班工资的,那么还是要双倍的,因为属于工资范畴。
再引申开一点,双倍工资的赔付只针对劳动关系,如果双方间不属于劳动关系,或是属于非法的劳动关系,都不适用双倍赔!

银牛 发表于 2010-9-29 10:21:08

仅简单的这个员工的声明,就显得苍白无力了,无效的。首先员工可以说那是公司要他这样签的,他不懂等等;其次这个声明本身太简单,若能说明“公司通知本人签合同,本人不愿意签,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不因没有合同与公司有任何纠纷”。这样公司还多少争辩有点依据。可当事公司提供的员工申明实在太简单,基本没有用的。
就这还不够的,在公司方面,有没有公司当时通知他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若公司有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有员工接收到通知的确认签字,可能也会好一些。若没有,员工关于未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至于加班费,员工能提供证明或公司不能提供没有加班的证明,员工的请求就会得到支持。
   

fengsu500 发表于 2010-9-29 17:08:30

不签合同的员工一律不能录用,否则风险大了。

远古遗风 发表于 2010-9-29 20:58:01

我认为加班费支持,双倍工资不支持。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0-9-30 01:00:10

员工书面声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未能签定劳动合同是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公司,审判实践中有两种处理精神:

一、不支付。如:深圳、广东、上海、湖南等地的法院持此观点。

2009年5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十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确认其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时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劳动者一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2009年4月,《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7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两倍工资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时止。但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其自身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

《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但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如浙江、北京、武汉等地的法院持此观点。

2009年8月2日《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35.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委员会应予支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28、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2008年9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
17、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两倍工资支付的请求,应予支持。

案件发生在北京,根据北京的处理精神,此案件员工要求双倍工资将可以获得支持。要求加班费,将根据相关举证的情况来予以认定。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9-30 09:11:43

{:4_93:}安爸一出手,什么都明了了~~

快乐交友 发表于 2010-9-30 10:45:23

对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公司只有一条出路:不用该员工;任何申明在事实劳动关系面前就失效了。所以用工建议按法定程序办,否则很容易起纠纷的。

飘摇水妖77 发表于 2010-9-30 11:23:53

这个声明是无效的,就算加上四眼仔说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及放弃对双倍工资的追讨。”也是无效的协议,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的所有协议、合同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小A 跟小B签订一个协议,说小A自愿被小B杀死,小B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后果小A自己承担。你们说小B有没有法律责任?不用说也知道,小B还是杀人了,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所以公司还是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未签合同已满一年,已形成事实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总结心得:公司遇到这样的员工,应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本帖最后由 飘摇水妖77 于 2010-9-30 11:25 编辑

亲宝宝 发表于 2010-10-1 23:44:52

终于明了,天天翻这贴子等答案。盖楼真是件儿辛苦的事儿~{:4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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