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ilcryss
发表于 2010-10-11 16:38:11
你们怎么没一个人想到立即辞职呢,哎~都是好孩子
米米超人
发表于 2010-10-11 16:49:37
关注,然后{:4_80:}
小辛着凉
发表于 2010-10-13 11:46:04
沟通嘛 真是的 小事情
jackson_h
发表于 2010-10-14 14:26:33
1.先了解目常的工程進展及中途改過來可能需要的工期及需要花費的金額﹔
2.再次設法聯系總監,如果還沒有辦法聯系,可以用內部MAIL的方式先將了解的工程狀況,更改過來需要花費的時間及金額呈給總監,同時CC給總經理,(最好有証據讓總監知道有多方聯系過總監,以打消總監那邊越級處理之嫌)
3.將分析的結果再主動找總經理,請總經理決策(因為MAIL以給了總監,讓其先有個底)。
4.問責在處理這個事情之後,等總監回來後再主動請總監處理(事情處理好後,相信不會過份處理)。
概不负责
发表于 2010-10-14 15:06:54
可简单点处理:
1、邮件知会正在出国旅行的人力资源总监,告之总经理提出的修订施工方案的要求;
2、与施工方协商,最快的方法、最省的方案;
3、若工期及费用均在预算内,则直接执行;若工期或费用超出预算,则须与总经理面谈确认,一方面解释先前的接受指令过程,一方面得到总经理对新方案的书面签批。
妖の儿
发表于 2010-10-14 16:49:02
我觉得这个不是推责任,事实就是这样啊。回复 6楼 看花不语 的帖子
妖の儿
发表于 2010-10-14 16:51:03
不是说了人力总监电话打不通嘛,这种情况下自己又不可能做主,而且时间也不等人回复 7楼 改头换面 的帖子
zhhnlinda
发表于 2010-10-14 17:00:24
假如我是A,这位人事行政经理,我会这样处理:
1)据实告之总经理:将当初由人力资源总监签字认可的改造规划拿出来给总经理,并将目前费用使用的情况及工程进展做一个汇报.这样做的目的,一来可以让总经理清楚责任方究竟在谁.二来也让总经理了解目前本人的处境.
2)本着解决问题为原则,与施工方商讨改造方案,或集思广益,尽量在规定期限和可用的费用额度范围内达到总经理的要求.将上面通过施工方收集的方案或其他筛选出来的建议,呈送给总经理,如果工期和费用事实上都不能满足,因为有专业人士和诸多的建议已经证明客观事实,总经理也会从大局重新来做考量.
3)不管这件事情最后结果如何,人力资源总监回来后,作为下属,也应该尽量赶在总经理之前向总监汇报问题,并反馈总经理的意向.以博得人力资源总监的理解.
作为一位部门经理,岗位权限和职责是"具体怎么做?"也就是按照领导决策的意思来实施方案.从楼主的案例来看,这位A经理,认真履行他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他是没有错的.
本帖最后由 zhhnlinda 于 2010-10-14 17:02 编辑
yanliuhappy
发表于 2010-10-18 10:15:50
从人员管理上来说 A的工作直接由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安排,那么在原来的前提下:“20大”和“10小”的装修公司是按上级的批准后进行的,那么后来,总经理说与原来他提出的:“20小”与“10大”有出入。在人力资源总监联系不到的情况下,建议A先与总经理就目前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和沟通,常理上来说,在费用和期限不变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完成总经理的要求的,那么在与总经理的沟通中,可以口头汇报装修前的种种工作准备,并在期限上请总经理给予一点的时间。同时尽可能 的联系上人力资源总监 ,如发邮件,电话给上级的家人,说公司有要事可回电话等等,将总经理的意见及,目前的修改方法告知上级,就算上级在休假中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回来后才能及时的处理。毕竟总经理才是最后的老大,而且A应该也是中层管理人员。处理工作突发事件,是应该有的一定的 管理能力,做到不推卸工作,应该承当就有的工作,及时的沟通与汇报,提出良好且有效的解决方法,才是处理事件的核心。
favy
发表于 2010-10-18 12:23:47
如果是我,会先联系HR总监,毕竟这是老板和老大的意见不一致啊。听取老大的意见再向老板回复。其次去与老板沟通,这30间办公室到底是怎样的用法,是否可以通融?第三是如何将此次的失误降到最低,让大家受害减少。
以后类似的运动,还是要取得最高领导的审批。
{:4_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