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咖
发表于 2010-12-14 02:37:46
五自斋主人
发表于 2010-12-14 08:09:02
学习了。
哪天去应聘,就可以见招拆招了。
jhzhuzy
发表于 2010-12-14 08:14:35
不错,学习了
等待之外
发表于 2010-12-14 08:16:43
楼主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很多时候所谓的故意降低法很容易把应聘者拒之门外。其次就是"我们公司对这个岗位没有什么规定"只要稍微在正规点的公司做过,都知道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薪酬体系,楼主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失水准呢。
陌上雪
发表于 2010-12-14 08:30:47
学习了,一般职位,公司都有个标准,哈哈。
lidongbao
发表于 2010-12-14 09:15:37
楼主的功夫很深厚!{:4_78:}
chan_ma
发表于 2010-12-14 09:28:33
我自己面试的时候可以用一用,我就是太实在了,不敢漫天要价!
chan_ma
发表于 2010-12-14 09:29:26
现在要面临着公司的两个空缺职位的招聘,吼吼~~~~你的这些招数我可以“拿来”用用了!!谢谢
tommy1230
发表于 2010-12-14 09:35:05
呵呵,只有工资水平不高的企业,才需要这样的技巧。
悠悠云
发表于 2010-12-14 09:56:47
有一定的道理,我觉得比较合适小公司和公司没有形成建全薪酬体系的工资。不过有的时候招一个人真的是需要这道去和应聘者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