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论坛 发表于 2016-1-4 21:32:03

顶一下吧~ 很少见的好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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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活网f 发表于 2016-1-9 07:15:17

没有问题,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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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酱athrbbs 发表于 2016-1-11 09:44:12

本帖最后由 vivi酱athrbbs 于 2016-1-11 09:49 编辑

1. 不确定。如果11:00是工作时间,如果厕所在工作场所内,属于工伤。如果11:00是吃饭时间,或如果厕所不在工作场所内,有待确定。
2. 属于工伤。
3. 不属于工伤。
4. 不属于工伤。
5. 不确定。可能两家单位都有责任。要看职业病鉴定结论。
6. 是工伤。
7. 如果能证明这是录用条件,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伤,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coli 发表于 2016-1-11 16:24:24

回复看看

coli 发表于 2016-1-11 16:29:27

很好的案例,学习了

voldemortwang 发表于 2016-1-14 13:40:28

学习一下

jingxilove 发表于 2016-1-16 17:28:02

学习学习!

BlackWang 发表于 2016-4-25 09:51:11

这一招真的很好玩吗

浩气风~ 发表于 2016-4-26 21:45:33

新人,学习学习

VivoLBJ 发表于 2016-5-3 15:13:15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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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学习《工伤认定与争议处理技巧》案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