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yifei26
发表于 2011-8-3 11:50:53
首先让A跟其沟通协商赔偿的事宜,此人肯定是不能再用的,如果协商不了就采用均衡法,告知其上法庭两者的后果。相信没人愿意进监狱,
芋儿
发表于 2011-8-3 12:03:47
比较赞同陈黎明和上善若水2010的观点,“不能受要挟而妥协”。
yolanda_lu
发表于 2011-8-3 12:16:02
张老板立即采取措施:报警。他一眼看穿Q先生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张老板说:“要是我有问题,理应立即指出,为什么要提30万的条件来威胁呢。”敲诈勒索已触犯刑法,要治罪的。
张老板打电话约Q先生谈谈,他不谈。秘书在Q先生档案找出Q先生的住址,第二天张老板带着办公室主任找到Q先生家。地址是真的。由此张老板推断,Q先生做的一切不属处心积虑。张老板对他说:“这样吧,我补偿你两个月的工资,大家摆平。”Q先生不要,又把“要30万”的话重说了一遍。最后Q先生还很强硬地说:“我把我要说的都说了,你听不听是你自己的事。”这一回,张老板没吭声。
过了两天,张老板请Q先生的推荐人A来谈别的业务,顺便告诉A,Q先生的事已报警。张老板说:“我已经不担心了,一切在我掌握之中,那天在Q先生的家里,Q先生把‘要30万’的话又说了一遍,我口袋里装了录音机,全都录了下来。这是他勒索的证据,是警方教我取证的。”
张老板的“蒋干盗书”这一招,又一次灵验。
第二天,Q先生主动打张老板的手机:“对不起,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实在是我心里一时摆不平做出的事,望能谈一谈。”次日,Q先生主动来找张老板,张老板兑现承诺,给Q先生补了两个月的工薪,大家好说好散。
借用你的作为总结之一,感谢你的分享!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8-13 01:34 编辑
cy4567
发表于 2011-8-3 12:29:44
这个老板很高明
生如夏花2009
发表于 2011-8-3 12:34:15
学习了,不得不防
wuhaoyu2007
发表于 2011-8-3 13:43:37
这种人太可恨了
3dmax
发表于 2011-8-3 15:05:38
不错的案例。学习了
rose_8210
发表于 2011-8-3 15:29:29
回复 23楼 yolanda_lu 的帖子
哈哈,还有这样来处理的哦。
蒋干盗书,不错,重温了一下经典!
只吃鱼的猫
发表于 2011-8-3 16:05:22
可现与A先生沟通一下,尝试能否从他这里找出突破点。既然Q先生不好妥协可以想办法,达到他的要求,或者暂时不解除合同,把资料带回
xuhf528
发表于 2011-8-3 16:07:00
就是一杯具,说当初不如展眼未来,做好充分准备,以强硬姿态面对;完善公司管理细节,对于机密文件需授权使用;最关键的是以后用人,特别是关键岗位,背景调查详尽细致,宁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年头,利益与忠诚都不值钱{:5_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