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ruggle 发表于 2011-8-3 16:26:34

赞同板凳,软的硬的两手
他本身已经构成了敲砸勒索,硬碰硬两败俱伤;
公司机密资料管理方面已经有漏洞,刚刚试用期的员工就可以接触到核心机密,这方面改进
最根本的要守法经营,如果自身企业没有什么违法行为,也不怕有什么把柄
通过A作为中间人晓以利害

zxx2010 发表于 2011-8-3 19:27:37

1.不管什么人都做好背景调查。并且和介绍人谈好,如果资料虚假介绍人要承担责任
2.和骨干A先生沟通协调处理此事,因为他介绍的。
3.如若协调不行,他还执意敲诈,告诉他公司会报警。
4.来阴的收拾他,哈哈。小人就要用小人的方法对付

hnyuhong 发表于 2011-8-4 08:25:11

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需要冷静思索后给出解决意见{:5_257:}

五月好时光 发表于 2011-8-4 08:53:03

案例和分享都很精彩,我的第一感觉也就是不能妥协,要不就报警,在这种事情上,个人跟公司斗,恐怕是有点难!要不,要我们HR干什么的?{:5_228:}

悠游的鱼 发表于 2011-8-4 15:04:02

回复很经典啊   

manmanaimu 发表于 2011-8-4 15:22:33

{:5_204:}{:5_259:}

lyh2321 发表于 2011-8-4 15:34:33

学习了,我们公司有类似的,只不过没这么严重

紫竺雪荧 发表于 2011-8-4 17:21:25

引以为鉴:Q先生做管理部总监是一个部门的最高负责人,直接汇报对象是老板。这类人员需慎用,在入司之前就应该对其背景包括从事行业、甚至到人品的调查都是要有的。同时,在首次提出解除合同对方要求宽限时就必须提高警惕,非本部资料必须进行权限设置,机密文件必须实行责任制
现问题处理方式:利害关系的告知。
1、对入司合同签订的协议条款审查,看是否注明保密条款,同时周详的对其掌握材料调查,进行重新的造册整理。
2、向其说明:A行为手段触犯的相关法律及责任追究;B既然是高层人员必会重视个人品牌,要在行业中生存声誉影响更为重要,一旦劣迹传开,恐怕没有哪个老板喜欢被人揪着辫子。而高层人员的录用任何一个公司都会做相关回调,在业界中被封杀的人员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C声明会对其今后所入职其他公司进行跟踪。
3、如果要采取讲和,由A进行沟通。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8-4 21:53:22

如果我是C老板,我愿意给一笔钱算了的
上面有位兄弟说的好,宁愿得罪君子么,切勿得罪小人。Q先生很明显就是道德有问题,这样的人在职场上根本就是混不下去的,不知道A先生是怎么会推荐这样一个没有道德的人过来公司工作???处理方法,做假账备查。赔钱让Q滚远点。当然不是陪他30万,就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你要去告就去告呗,C老板敢做偷税漏税的事情就是应该在政府里头有点熟人,找找关系就过去了滴。以后还是要规范,少偷税漏税,虽然中国的私营企业90%以上都会,但是你自己规范经营的话,像Q先生这样的人能抓到你什么把柄么??呵呵

玻璃王子 发表于 2011-8-5 08:43:17

不写结果了,结果是高人所写的,偶写预防吧:
1、从字面所述,Q先生是内部员工所介绍,前提是介绍人的业绩很好,所以估计老板犯了招聘时极易犯的求同错误;
2、新进人员,试用期考察一定要严肃,行就行,不行就不行,试用期犹豫,必将企业拖入被动境界;
3、适当的防范技巧还是必须的,为什么让一个新进的人接触到这么多的机密资料呢?且是在老板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想法后?还在接触。
4、降薪接收不可取,降薪除了降低Q先生的积极性,打击他的威信,更多的是损害了企业对该岗位的要求,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5、最后一点,都准备让人家离职或者把人家的工资降低了,自己还不知道防范一下,只能说明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老板都是欠缺考虑,吃点亏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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