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dyw
发表于 2011-12-20 12:41:31
真牛啊
江湖儿女
发表于 2011-12-19 10:32:54
计算补偿金的办法应以2008年为分水岭,分段进行计算。
jcxf222
发表于 2011-12-16 17:15:22
还是不知道怎么算?
秋月清辉
发表于 2011-12-16 16:32:36
2次收藏~~
Piopio
发表于 2011-12-13 17:19:13
案例三:王某于1980年6月1日进入上海某国有单位工作,2011年5月30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为15,000元,王某正常月出勤工资为12,000元。
王某的经济补偿金下限额度应为:
11,698*(12+3.5)+12,000=193,319元。
对于案例三,个人的理解与计算方式有点不同: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其2008实施新劳动合同法之前的经济补偿金,应不受“双封顶”的限制。
经济补偿金=15000*12=180000;
2008新法的经济补偿金=11698*3.5==40943,
总的支付的金额(含代通知金)=180000+40943+12000=232943{:5_257:}
yey
发表于 2011-12-12 21:58:37
个人认为第三个案例工龄补偿应该分段计算,2008年前的工龄按实际工资支付,2008年后的按照最高3倍支付。
夕阳醉
发表于 2011-12-11 20:32:17
对照表下载后不能打开,郁闷,还浪费了10个金币啊。
夕阳醉
发表于 2011-12-11 20:18:47
我是国有企业,最近正在施行减员,就涉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及时雨了。谢谢。
简约的美
发表于 2011-12-8 14:38:01
很头疼劳法了,收藏了,要细细看,谢谢楼主的分享!
emma_maxh
发表于 2011-12-8 14:17:18
很深厚,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