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以下是引用山坡在2004-6-14 11:26:22的发言双方都有问题
宋某如无能力,则不可能让其管理生产部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对的
多半是人事斗争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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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此意见
这样的公司还很多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公司还很多,就算是签定了劳动合同,问题也同样存在。1、现在不能交纳风险保证金,公司无法有效的控制员工的流动。
2、员工离职不办理任何辞职手续,随意性大。
3、员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远远低于他所能承担的责任,仲裁结果是员工负责,员工都很难拿出应该承担的金额。
4、我们作为公司人力管理资源的工作人员,应该如何看待并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我想知道的答案。
我们公司也是如此
按公司规定,旷职三日就辞退,有许多同仁就抓住这个规定,如果他按正常手续办理,需要交纳违约金,所以他会三日不来上班,也不会交纳违约金了,所以各个公司都有它的规定,也可能是这些规定用在此处不起效果吧算好啦
现在真得要想想用什么方法可以约束员工了,这种情况我们也有碰到。一点想法
我觉的一个企业不能总依靠在某个人身上,这样的企业会很危险的,一不小心,那个重要人物出点事那么这个企业不就玩完了,要注重培养第二梯队,这样就不至于一个部门的,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离开会乱成这样。浅见
1.企业要规范操作,靠人治而乏制度2.不签劳动合同是一把双刃剑,也会使自己陷于被动。
3.企业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出现问题后缺乏相应的措施。
4.企业的后备力量缺乏,要有继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