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职工擅自离职,企业却无法追究违约责任?
企业自找的!回复:职工擅自离职,企业却无法追究违约责任?
这么重要的一个岗位,没有书面的约定,很难追究宋某的责任的.回复:职工擅自离职,企业却无法追究违约责任?
這裡面有很多問題:1、企業沒有跟宋某簽勞動合同,這就是企業的一大疏失
2、現在的勞動法雖盡量保證勞動者的權力,事實上,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很多企業都會找勞動法的漏洞去鉆,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3、宋某自離,他本身就應該放棄了一個月的工資,說明他也是有付出代價。其未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只能說明其責任心的問題;也有可能其已找到工作,而其新工作單位要求其立即上班,有其難言之隱,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只能如此,不可否認,這樣確實會對企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不過看這個案例,發現問題早就存在,可是一直拖著未解決,總之,是多種因素造成,不能只怪其中某一個人。
回复:职工擅自离职,企业却无法追究违约责任?
背景交代的不是很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不明白,孰是孰非需要企业认真反思,总结教训,改善自身回复:职工擅自离职,企业却无法追究违约责任?
我认为看待任何问题都是要一分为二的,如同案例所说的事情,我觉得宋某与企业都有责任:首先来谈企业的:
1、未按法律规定签定劳动合同,这是违规的。虽然签了合同也不见得能把宋某怎样,但没签合同很容易让人觉得是你企业不规范活该。以《劳动合同法》也台后的政策来看,宋某如果以此为由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宋某前期工作表现显然是得到企业认可,才会被委以重任的。但是后面却搞得不欢而散,说明企业管理本身存在着不小的问题。
3、企业在宋某入职时不知道有没有进行过背景调查。如果有还是这结果,那也没办法,毕竟招人用人是有风险的。
再来说宋某:
1、有人说宋某没有职业道德,假如宋某是一声不吭就自离了陷企业于绝境,那么我们可以这么说他。但是如果他提出过离职而企业不批准被迫自离,那又另当别论。
2、每个企业都会有其自身的问题存在,我们不能因为企业存在问题就轻易地撒手不管,需知迎难而止方显示英雄本色啊!所以面对困难时,我还是建设大家能够坚持。
3、宋某在入职前是否与企业有一个诚实的沟通?双方是否都在接受对方的优劣势之下才建立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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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合同,企业违法。2、宋某擅自离职,如何证明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如文
中所述,其离开后,企业生产管理陷入混乱,只能说企业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事实上,员工的擅自离职,除非有合同条款的相关制约,或企业能有证据证明其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损失。否则,基本无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