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7 11:36:06
昊天860401 发表于 2012-3-6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劳动合同上留的地址发送EMS《限期上班通知书》,如果员工签收但到期不归,接着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
请问您有登报内容的模板吗,第一次登报,怕少写了什么~~
zxxhr
发表于 2012-3-7 11:57:19
发EMS也是要钱的 那个限期上班通知书可以不用发 到了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即可
昊天860401
发表于 2012-3-7 12:01:24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7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您有登报内容的模板吗,第一次登报,怕少写了什么~~
如果员工有签收就不用登报了。如果员工签收了顺丰发的限期上班,待到限期到期之日看员工是否上班,如员工到岗,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看是否继续要求其上班还是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如果员工到期没有上班,建议再次发送EMS限期通知书,到期不归后,再发解除。一旦员工签收,表示信息已送达,不需要登报了。发送EMS的时候最好要回执。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7 12:06:00
昊天860401 发表于 2012-3-7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员工有签收就不用登报了。如果员工签收了顺丰发的限期上班,待到限期到期之日看员工是否上班,如员工 ...
员工3月1日签收的,但签收人不是员工本人的名字;
今天3月7日,员工至今没有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这样的话,我再发一个EMS证明他自动离职可以吗,上封邮件的内容标题是“辞退通知书”,里面写了3天之内没来办手续就自动离职了,想这次写“自动离职通知书”告知员工他已被公司自动离职处理,不知道可行吗,因为第一次操作,所以还请您指教一下。谢谢。
冰点华华
发表于 2012-3-7 12:14:39
员工旷工,人事要及时的与其联系,让其回来上班或者办理手续,如果联系不上,24小时内可报警处理,并留存记录。如果不回来,按照公司的制度,及时EMS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留存存根备查。解除通知书中要明确回来交接的时间期限,其若回来办理交接手续,那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如果不办理交接手续,则不给工资。
baiyunwangjing
发表于 2012-3-7 12:21:11
学习了,谢谢分享
昊天860401
发表于 2012-3-7 12:34:24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7 1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员工3月1日签收的,但签收人不是员工本人的名字;
今天3月7日,员工至今没有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上网上搜个适合自己的版本吧。一般是先限期后解除,最好不要一次就解除。
!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12-3-7 13:15:02
制度要完善,尤其是要把“扣工资”、“罚款”之类的文字化解为合法状态(用合法的文字解释结果)。
{:5_257:}
songaiqin
发表于 2012-3-7 13:34:42
来学习的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7 14:48:30
昊天860401 发表于 2012-3-7 1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网上搜个适合自己的版本吧。一般是先限期后解除,最好不要一次就解除。 ...
谢谢。
另您前面说,如果员工签收就不需要登报,我们这边劳动局规定,必须登报才给办退工手续,但是回想一下,员工的关系在公司应该也无所谓的吧,反正保险都已经减完了{:5_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