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伤期间盗窃被拘留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2010年8月份,刘某在某建筑公司工地施工时,从二楼掉下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右侧锁骨骨折。刘某于是休假养伤,可是在养伤期间,他盗窃工地钢筋卖给小贩,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没过多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认定刘某系工伤。可建筑公司却认为刘某偷窃工地钢筋,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不应为其认定工伤。建筑公司遂起诉到当地法院,请求撤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Hidden Message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刘某在施工过程中摔伤,造成左、右侧锁骨骨折,应该认定为工伤。
至于偷窃工地钢筋跟工伤没有关联,应另提别论。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7-9 1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刘 ...
同意观点,如果公司有直接材料证明其是故意自残、自杀等可提交来否认是工伤。。。否则应当认定为工伤。与其偷窃工地钢筋是两回事。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7-9 1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刘 ...
赞成糖糖。 两码事,刘某是在工作期间受伤,至于之后的盗窃另算 这个应该无效吧 工伤认定应该是有效的 工伤在前,偷盗在后。这有个时间差吧。这个工伤和违法行为,不能混为一谈。应该分开对待。工伤是工伤,偷盗是偷盗。
工伤与偷盗两者应该分开来看。
各说各的吧,不能混为一谈。
工伤认定有效;
对于刘某的盗窃行为, 可以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