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岛小土豆
发表于 2012-7-13 20:02:16
我认为建筑公司撤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的请求会被驳回。
首先,工伤的事实是发生在盗窃之前,所以不能因为盗窃而抹除;其次,建筑公司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损失,让刘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等到医疗期满以严重违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蓝色baby
发表于 2012-7-14 08:27:08
应认定工伤,偷盗是另外一件事
莴苣
发表于 2012-7-14 08:48:50
肯定是工伤了
subway_jj
发表于 2012-7-14 11:01:07
桥归桥,路归路
Mark.Yao
发表于 2012-7-14 16:01:15
1、工伤认定没有问题,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的条件;
2、因为盗窃工地钢筋,被拘留15天,已经属于刑事犯罪,公司可以以此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3、虽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是需要根据之后认定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逆流北上
发表于 2012-7-16 11:37:31
两码事。
刘某在工作期间从楼上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至于他在养伤期间偷盗公司财务,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fengyuzhe37
发表于 2012-7-16 16:41:31
这完全是两回事啊 构成要件不同 认定工伤没错,你可以另外提起诉讼 就其盗窃要求其赔偿
liuxiazhisheng
发表于 2012-7-16 17:19:53
如果按照劳动法,应该是工伤处理。
很小的蚂蚁
发表于 2012-7-18 10:23:47
这个人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所发生的工伤,跟盗窃是两回事,一码归一码,工伤应该处理,盗窃也应该交派出所来处理吧
郑光健
发表于 2012-7-19 12:09:28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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