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缘 发表于 2012-11-27 13:08:59

看看公司有没有其他空缺的职位适合他的。。。

等一哈儿 发表于 2012-11-27 14:13:43

我的处理方式可能如下:1、与员工做深入沟通,先让员工认识到自己不能操作这个机器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事实,如员工也觉得很难适应想要主动申请走人是最好的方式;2、如员工态度诚恳并非常愿意学习和留在公司的话,则有两种方式:(1)订立一个目标,在一周到半个月内请公司原来师傅带他并形成培训记录,使其适应并达到能操作机器的程度,如一周或半个月来检验时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不予继续试用;(2)将其调整至更适合的岗位上去。

jessie_xy 发表于 2012-11-27 14:16:19

正常情况是可以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的,该补偿,但是领导介绍的,可能会影响推荐人的情绪,如果培训能够解决,最好是通过培训解决,如果不行的话,还要多与推荐人多沟通,说明情况,别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否则导致后果也很严重。
如果不想破坏内部的公平性,也可与此员工沟通下,是否愿意调岗,等取得资格证后再调回,当下情况什么最重要,主要还是多考虑员工生命的安全。
以后招聘流程还得把关好,否则类似问题还会出现。

qq0681 发表于 2012-11-27 14:44:29

协商解决吧!

人资小菜 发表于 2012-11-27 15:34:06

jessie_xy 发表于 2012-11-27 1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常情况是可以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的,该补偿,但是领导介绍的,可能会影响推荐人的情绪,如果培训 ...

对的,用人部门主管这也算太不负责任的,安全还是很重要!钱能解决的事就不算大事了,出了人命就大事了
第一,看短期内是否培训能拿到这个资格证,如果不能,补一个月的误工补偿金(因为找工作一般得要一个月吧);
第二,看公司里还有其他合适职位了。

做hr还是要设身处地考虑其他人,当然狠心点找些不胜任工作岗位得证据也不难,看自己得价值观了

华仔天地Ⅱ 发表于 2012-11-27 16:55:44

1、看下招聘时候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有没提供相关证件,不属实可以解雇了。
2、换岗让他洗厕所,不做走人。
3、考核不合格,谈话之类让他签名确认,然后解雇。
4、协商扣主管绩效工资给他,再重新聘请。

elana 发表于 2012-11-27 17:02:56

额,赔偿半个月吧,半个月时间让人家再找个工作

thomastu1979 发表于 2012-11-27 17:52:26

这个事情说流程有问题太武断,不见得是流程有问题,很可能是人为执行出问题!人事主管不具备该职位经验,未详细了解职位分析,因为是内部熟人推荐,主观判断候选人可以胜任;而用人主管因为是朋友介绍,而未在专业上把关,人情因素影响专业判断!因此,制度再完美,执行不到位也枉然,提这个话题想办法帮责任人补救,本身就是对制度的挑战。所以,我们必须是在处理责任人的前提下,再想办法补救!

thomastu1979 发表于 2012-11-27 17:54:05

改革必须流血,但前提是要准备金疮药!

thomastu1979 发表于 2012-11-27 18:29:22

本帖最后由 thomastu1979 于 2012-11-27 18:32 编辑

从员工本人来讲,已经尽到职前告知义务,本身不存在过错,因此对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属于过失方。如何降低企业损失,有几点建议:
1、从楼主提供的信息判断,该企业管理比较正规,特殊岗位需要从业资格证要求严格,多半属于生产制造型企业,因此可以考虑从行业协会、专业人才网、竞争对手等渠道快速补充人员,当然常规渠道也要使用;
2、入职的员工看他的综合价值,判断是否留用:
a、员工综合素养比较高,通用技能岗位如果有空缺,可安排内部调岗;
b、员工综合素养一般,内部没有岗位空缺建议采取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避免劳动补偿金,当然前提是企业招聘时有公示录用条件、内部规章制度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有明文规定的;如果该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建议尽快补充,以备后用;
c、在上一条款不可操作前提下,尽快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大多数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不深,并不清楚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联系,可通过调解降低企业支付成本;
d、至于送员工深造,这个操作可能行不通,投入产出比是否合适,公司管理层是否同意,人事主管是否愿意,他本身就是想尽可能低调处理,挑战公司先例的事情最好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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