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压缩HR的时间,面试通过到员工上岗起码也要给候选人一个月的通知期吧?
就算闲置在家,体检,入职手续起码也要一周吧。
不要动不动把没人的帽子往HR身上扣,查查流程,该谁的责任谁扛,官大更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的话,那就赶紧建立吧。
RE: 一份儿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招聘申请
雅琦 发表于 2013-7-19 1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按照提交的日期执行,其他的不管,只能尽力。
目前形式只能如此了 {:5_257:}尽力而为 学习!学习!!! 特殊情况,以公司利益为先。有了第一次这种事情必须禁止第二次!自己或者自己部门没有这个权利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可以提出呈给总公司总经理处理。 樱颂 发表于 2013-7-20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特殊情况,以公司利益为先。有了第一次这种事情必须禁止第二次!自己或者自己部门没有这个权利处理分公司总 ...
赞成公司利益为先 sunny8 发表于 2013-7-18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公司的总经理就是有些倚老卖老,凡事儿愿意搞个特殊,该公司员工也狐假虎威趾高气扬,按理说该让他们 ...
在仓促时间如没有合适的,只能暂时造假了。但此岗位是长期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