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似萧
发表于 2014-8-22 15:20:22
谁愿意发生工伤啊,下班回去去商场顺路买东西发生事故多悲催啊,却还计较成本问题,那都招住公司门口的好啦~~~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22 15:23:06
笑笑豆 发表于 2014-8-22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司法解释认定工伤的立意是好的,保护职工权益.
国家若做好配套制度,如关于工伤保险赔付统筹支付,或在支 ...
确实,国家应当做好配套制度。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22 15:24:26
义果 发表于 2014-8-22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规定好准确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审批制度(管好考勤);2、让员工入职时或中间有变动时登记好个人家庭住址 ...
这是不是有点太麻烦了。上下班要小心翼翼,想想都觉得恐怖了。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22 15:26:56
安大 发表于 2014-8-22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人性化角度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员工减少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伤害。这应该是一个进步,是对员工的负责 ...
如果大家都来关心和关注这件事情,相信工伤发生的概率反而会降下来。
hxf731
发表于 2014-8-22 15:39:24
1、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2、如条件许可,调整好公司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段
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我想正常的员工,都不愿意发生工伤)
4、有条件可以给员工保商业的意外险,降低因员工发生工伤时给企业带来的成本
5、有条件的公司,在集中线路安排班车,重点培养司机的安全意识
宋哲人
发表于 2014-8-22 17:07:47
{:5_252:}唉!谁来保证员工的利益?
lovesought
发表于 2014-8-25 07:17:24
员工下班路上买菜也被定义为工伤,让发生意外的范围扩大了。企业最好规定好明确的时间段、上下班路上的生活服务、个人办公用品、公司行政用品购买地。唉,听着就不像话
18629390921
发表于 2014-8-25 08:58:58
每个人把回家路线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出规定,凡在路线以外三公里或者是五公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出事的不算做工伤,同时规定好时限,并让员工签字确认。{:5_257:}
上官飞燕
发表于 2014-8-25 09:12:34
18629390921 发表于 2014-8-25 0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个人把回家路线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出规定,凡在路线以外三公里或者是五公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出事的不 ...
按司法解释,不仅是个人的回家路线,配偶、父母、子女的回家路线都是必须备案登记的。
看来,得调整一下“员工履历表”表啦,因为这些内容都是必须要在“员工人事档案”体现的
要不然,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实际路线与登记备案的路线不一样的时候,也是不能够被认定是合理路线的吧(个人理解)
baosteelql
发表于 2014-8-25 09:20:22
提供班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