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豆
发表于 2015-3-16 12:22:16
1.是否贵公司的制度就是签订下一年的劳动合同,可多拿年终奖?如是这样,公司制订制度需要更加客观有效.
2.对于劳动关系稳定的员工,会多发年终奖,这大概是生产部门领导的权限.如果这种分配权限影响了贵公司的制度,那么应该协同解决,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3.员工走了,再进行劳动仲裁等无益.宜重新招聘.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2:42:43
阿paul 发表于 2015-3-16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说了好多,把能给LZ建议的都涵盖了。劳动法、用工流程方面的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我也在制造业待过。日 ...
我觉得阿paul说的定期员工谈话,以及定期员工满意度调查很好哦。
如果企业能够真正做到这两点,相信公司的员工关系,企业文化氛围应该都是比较融洽的。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2:43:04
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互相交流嘛!或许人家有别的事耽搁了,你就立马进行离职流程的办理,万一时候人家来了,而且此人工作表现 ...
嗯,嗯,是的。
陈纯真
发表于 2015-3-16 23:52:55
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0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来就职;
2、确认后,要求其过来办理离职手续;
3、若无法过来办理的或无法联系上的 ...
哇,好详细好专业!感谢!学习了
陈纯真
发表于 2015-3-16 23:56:22
阿paul 发表于 2015-3-16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说了好多,把能给LZ建议的都涵盖了。劳动法、用工流程方面的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我也在制造业待过。日 ...
好厉害,受教,赞一个!
陈纯真
发表于 2015-3-17 00:02:31
笑笑豆 发表于 2015-3-16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是否贵公司的制度就是签订下一年的劳动合同,可多拿年终奖?如是这样,公司制订制度需要更加客观有效.
2.对 ...
制造型企业,公司总是不愿意看到熟练有经验的一线工人离职的,年终奖是降低人员流动性提高员工积极性的方法之一,不过也要综合使用其他的方法。公司的制度文化确实有待协同完善。感谢分享!
俊汐
发表于 2015-3-17 07:36:39
陈纯真 发表于 2015-3-16 2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哇,好详细好专业!感谢!学习了
互相学习,不断提升
rainytao
发表于 2015-3-17 11:40:01
1、首先为什么签了下一年的合同就能多拿年终奖?年终奖和这个有关系吗?
2、难不成很多人都是恰好到了下一年,上次的劳动合同都刚好到期?
感觉LZ的表述都不是很清楚。如果真的想留住员工,年终奖可以年后发,也可以分两次发。没必要和劳动合同挂钩吧,关键是这样挂钩有意义吗?有作用吗?与其这样,不如在如何稳定员工队伍上多下下功夫。看LZ的描述,应该是员工拿了所得自离,这种现象无法避免。主要是观察员工的表现和动态,一般有这样想法的人,是有苗头的,关键的是我们能否捕捉得到,对的这样的员工,做什么都是徒劳,签合同是浪费纸而已。除了有竞业协议或是培训协议的员工,抑或是有账款的员工,我们有追溯的必要,其余的,感觉只能是放流,把该履行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走到位就可以了。
Allenlibing
发表于 2015-3-18 07:47:07
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公司制度上的漏洞,是企业文化使然,让员工钻了空子。
①员工年终奖的发放是根据签订合同的长短?不是根据实际工龄或绩效?
②为什么拿了高额年终奖又不想回来上班?是公司的福利还是公司的文化,这个可以做个调查
③把年终奖的钱转化成工龄奖加一些弹性福利,体现人文关怀,如果只是冷冰冰的人民币,那员工另谋高就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招聘环节严格把控,对于这种骗取年终奖的人坚决不予再次录用。
⑤处理好离职后续问题,防止劳动纠纷。
俊汐
发表于 2015-3-18 08:15:38
先不说为了年终奖才签合同,我们先来说说这么做对企业的后期隐患:假设大量一线员工稳定性较好,那么按LZ所说的一年一签合同,那么也就是说一线员工第三年就可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那么到时公司有众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只要这些员工不犯重大错误,公司都无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属违法解除,须赔付2N的经济补偿金,对公司而言,增加了许多被动性。
我们再回过头来说说年终奖的事,年终奖怎么可以单纯根据多签合同给予设定呢,即便为了稳定员工,保证年后的返工率,可以采取别的政策,即便以年终奖为方法,那也得年后满一个月或者一定期限后才进行发放。
现在员工一声不响年后不来了,增加了公司多少麻烦,为了保证后期没有纠纷,你还得对劳动关系的解除进行处理,不能就这么听之任之,一不小心给企业埋下了定时炸弹。为保证尽可能后续没有纠纷,建议如下操作:1、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来就职;
2、确认后,要求其过来办理离职手续;
3、若无法过来办理的或无法联系上的,单位开具通知单,告知其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否则视为个人离职,通过EMS,寄至员工有效收件地址,保留快递面单;
4、若员工还是没来办理,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同样寄至员工有效收件地址,保留快递面单。
最后我想吐槽一下,LZ你们公司的老板和人资经理都是脑残吗?这样的人资经理直接滚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