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09:59:40

1、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来就职;
2、确认后,要求其过来办理离职手续;
3、若无法过来办理的或无法联系上的,单位开具通知单,告知其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否则视为个人离职,通过EMS,寄至员工有效收件地址,保留快递面单;
4、若员工还是没来办理,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同样寄至员工有效收件地址,保留快递面单。
这样做相对合理,可以避免一些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

dan0712 发表于 2015-3-16 10:08:28

公司年终奖是对劳动者上一年度绩效的综合认定,应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关。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06:20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5-3-13 1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咱们的spcchenyue版主好给力,赞一个!

让yangyanfen版主见笑啦。{:4_111:}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10:44

chenhjlenovo 发表于 2015-3-14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错先在企业吧。

哈哈,出了问题,先反思自己的问题。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13:06

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0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来就职;
2、确认后,要求其过来办理离职手续;
3、若无法过来办理的或无法联系上的 ...

未打通电话,是否要保留通话记录作为佐证?

打通电话,是否需要录音作为证据呢?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13:36

dan0712 发表于 2015-3-16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司年终奖是对劳动者上一年度绩效的综合认定,应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关。 ...

是呀,搞不明白为什么要跟年终奖挂钩啊。

阿paul 发表于 2015-3-16 11:35:15

本帖最后由 阿paul 于 2015-3-16 11:37 编辑

大家说了好多,把能给LZ建议的都涵盖了。劳动法、用工流程方面的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我也在制造业待过。日企、3300多人,为了防止离职率过高导致的业务影响,我公司会有专职的2名HR同事来做离职率分析和处理员工满意度调查。因为任何一家制造型业的离职率都是比较高的,但通过离职原因的调查(这一点在制造业很明显),是可以找到规律的,最终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来降低离职率。

我从这方面再结合招聘环节给LZ一些建议。

1.先分析自己的行业特性。
你家制造业是精密加工?还是粗加工?这个涉及男女比例的问题。是可以在招聘是人为控制的。

2.员工年龄段的需求比例。
企业希望员工年龄层与现有员工年龄层是否冲突?确认以XX~XX岁为主体员工?(包括稳定性、抗压性...),其他年龄层的员工,就可以控制减少采用。

3.员工招聘渠道?自招?派遣?自招是本地区?还是外省市?
相比较,本地员工比异地员工离职率要低,但薪酬福利可能要求会更高一些。
但人力成本上涨,确实招聘不到人的时候,异地招聘也是无奈之举。可以考虑使用派遣公司来分担一部分招聘压力。选择一家正规的派遣公司,能给企业减少一定的人力成本,而且能作为离职率的稳定补充。

4.提高福利待遇
结合上一条。提高福利待遇是最为直接有效的降低离职率的举措。“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依次可考虑
待遇-->居住环境-->工作环境-->就餐质量-->生活用品-->旅游-->定期的谈话(这个不用掏一分钱)
例如:改善居住条件,增加休息场所,配备饮水机,吸烟室,提升员工餐的质量,定期发放生活用品,经常组织一些活动,再次再次领导定期找员工谈谈心。其实计算一下,增加这种投入远远要比反复招新人更划算。

5.定期员工满意度调查
做到100%反馈员工的真实想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调查的问卷的设定,调查的环节,统计...但是要做好了,就能体现出员工最真实迫切的需要。才能把上一条的内容,落实下来。

仅作参考!

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11:45:19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未打通电话,是否要保留通话记录作为佐证?

打通电话,是否需要录音作为证据呢? ...

这个有条件可以录音,其实也无所谓,因为无论是否打通电话,都需要本人来进行离职办理,否则都要EMS等快递离职通知单之类的到员工有效地址。
电话确认,只是为了证明此人不来了,需要对此岗位进行人员招聘,节省相关的时间。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46:28

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1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有条件可以录音,其实也无所谓,因为无论是否打通电话,都需要本人来进行离职办理,否则都要EMS等快 ...

{:4_105:}谢谢,明确了。

俊汐 发表于 2015-3-16 11:51:48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6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明确了。

互相交流嘛!或许人家有别的事耽搁了,你就立马进行离职流程的办理,万一时候人家来了,而且此人工作表现也还可以,那不是HR自己捅娄子了嘛,所以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还是进行事先确认后再进行具体操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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