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15-10-30 16:08:52
kevinpan 发表于 2015-10-29 0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操作的很规范。员工电话得知EMS内容后拒绝签收,表明员工是知晓里面的内容的。所以只需要EMS盖上拒收戳, ...
其实现在就是怕员工回来仲裁,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流程还有没有什么漏洞,为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真是不少死了脑细胞。。。。
浮云SL
发表于 2015-11-2 13:54:11
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15-10-30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道中人啊,不过我们只登了一天报,似乎没有法律要求要连续登几天的吧? ...
没有要求登三天,我们去登报时,报社说不连登三天就不受理,我们才登三天的:lol
沧海1
发表于 2015-11-3 09:46:41
快递单保留好,再跟快递员联系快递公司在快递返回原因里注明“电话联系拒收”,但有的快递公司并不给填写,如若真正诉诸法律,其效力也不是很足。所以我们的办法是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和公证处的人员一起到其居住地送达,拒收后出具公证文书,那就具备绝对的法律效力了。
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15-11-3 16:27:11
沧海1 发表于 2015-11-3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保留好,再跟快递员联系快递公司在快递返回原因里注明“电话联系拒收”,但有的快递公司并不给填写, ...
这个方法更严谨,受教了!
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5-11-4 08:54:27
亲,恭喜您的话题今天被推到中人网社区首页吹水堂,期待您有时间参与回帖互动哦,非常感谢
cgbhy
发表于 2015-11-4 09:02:30
看一下大家出的高招吧
木槿花萌萌
发表于 2015-11-4 09:06:41
沧海1 发表于 2015-11-3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保留好,再跟快递员联系快递公司在快递返回原因里注明“电话联系拒收”,但有的快递公司并不给填写, ...
社保部门和公证处的人会处理这个么?
o喵喵u
发表于 2015-11-4 09:12:55
沧海1 发表于 2015-11-3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保留好,再跟快递员联系快递公司在快递返回原因里注明“电话联系拒收”,但有的快递公司并不给填写, ...
这个办法比较靠谱:handshake
lighting03
发表于 2015-11-4 09:31:07
1、单位内公示;
2、在寄出之前要拍照留证据,最好是打印一份解除劳动合同法直接黏在快递的文件袋表面,然后快递单据上注明是某某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员工拒收的话,一般EMS都有一张拒收条,留着做证据;
4、最终手法就是登报说明,要在当地主流的纸媒上刊登。
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5-11-4 09:35:14
期待大家的经验分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