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5-11-4 09:46:09

lighting03 发表于 2015-11-4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单位内公示;
2、在寄出之前要拍照留证据,最好是打印一份解除劳动合同法直接黏在快递的文件袋表面,然 ...

感谢lighting亲的精彩分享哦

astamni 发表于 2015-11-4 09:50:39

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梅妍0993 发表于 2015-11-4 10:02:01

拒收是要有回单的,有回单即可证明已告之,就可以了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11-4 10:09:30

遇到楼主所说的情况,确实挺让人不舒服的。不过这里面有几点要关注
1.EMS投递时,投递员给该员工打电话,对方拒收,退回来。这里面做好几点,(1)保留拒收证据,(2)将证据与快件一并存放。(3)公司电话或短信,最好是电邮(通用外网),明确告知“**年*月*日向你发去EMS,内容为……,邮递员电联你,你拒收(此证据公司以整理汇总),按照国家及之前你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时的双方约定,此情形视同为签收”,我们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对此如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我们联系,届时未进行办理,视同为认可。
2.登报,实在是最好的选项,毕竟登报费用较高而且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3.做一些提前预防措施,你可以在员工入职时要求填写必要联系人,联系地址,明确写道“如本人无法联系,必要联系人视同为本人。期间必要联系人变更需提前告知公司,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员工承担”,这样你就可以多一个告知选项。联系地址要求员工多多益善。
交流

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5-11-4 10:16:23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11-4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遇到楼主所说的情况,确实挺让人不舒服的。不过这里面有几点要关注
1.EMS投递时,投递员给该员工打电话,对 ...

感谢shaobao总精彩实操建议分享哦

Gordonr 发表于 2015-11-4 10:19:52

短信、微信通知,留证据。

ly166 发表于 2015-11-4 10:20:49

沧海1 发表于 2015-11-3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保留好,再跟快递员联系快递公司在快递返回原因里注明“电话联系拒收”,但有的快递公司并不给填写, ...

这个方法厉害的!!!

Gordonr 发表于 2015-11-4 10:24:26

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15-10-28 1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都留好了,我们跟快递员联系的时候,他说了当时给员工打电话,员工听说文件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快递公司已经注明“电联拒收”的话,算送达

Gordonr 发表于 2015-11-4 10:25:38

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15-10-28 1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都留好了,我们跟快递员联系的时候,他说了当时给员工打电话,员工听说文件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再说应该有快递员打过的电话,有通话记录就可以的

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5-11-4 10:28:11

沧海1 发表于 2015-11-3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快递单保留好,再跟快递员联系快递公司在快递返回原因里注明“电话联系拒收”,但有的快递公司并不给填写, ...

感谢沧海的经验分享,若是社保部门和公证处的人员在场,那就有法律效力了,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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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EMS寄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本人拒收,算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