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张先生是重新入职,公司无权要求其返还。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是个好帖子,我同意从法律角度来看,张先生是重新入职,公司无权要求其返还。但从国内实际的人情关系来看,更如果该企业是一家民营企业,建议张先生如果想为自己在该公司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主动退还将是一个更明智的选择。国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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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觉得这帖子蛮有意思的!我也赞同不退,但如果他想在这个公司做下去的话,最好还是退还.原因么就不用说了,就象楼上有一位讲的好:“国情啊!”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支持!可以不要退,一个好的企业就应该不再计较这些问题,况且原先也是公司没有地方安置而考虑辞退的啊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an de kuai ren ru yi dejin zhu shishang fu xin 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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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要看到自己的回报会是多少.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张先生无须退还该补偿金,至于其重新入职是属于重新应征该公司的新岗位,而且张先生之前的离职是由于公司重组这一客观原因,那么当公司有空缺时应该优先考虑张先生这类被解聘的人员,这样比较人性化,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吸引力\向心力.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不行吧。呵呵。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这的确是一个难题。不过应该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张先生想继续在公司的工龄的话,那么另外三个月的钱应该归还公司;如果张先生想工龄从头计算的话,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是不用归还的。实际上选择权还是再张先生手里,只不过看他怎么样用了。要是我是张先生的话,肯定会归还的,因为刚才两位TX说的对,为了以后着想嘛!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作者:闲看风雨(白丁)1、张先生离职并取得补偿后,就已不再是该公司职工了,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张先生重新入职,属于该公司的新员工,与该公司构成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之前的补偿费当然不能要求其返还。
同意这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