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onne.fy 发表于 2006-1-10 13:22: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嗯,方法很多,要学习啊,哈哈

erer22 发表于 2006-1-10 16:17: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我认为张先生应该接受这种安排,即返回3个月补偿金,但应要求B事业部承认其在A事业部的工龄.这样对其最有利,公司要求也合理合法。

木宝 发表于 2006-1-10 16:42: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从劳动法来说,张先生是不用返还补偿金的,但张先生为了工作,与公司各退一步的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托尼杨 发表于 2006-1-23 16:31: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xinyoo114 发表于 2006-1-24 09:53: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学习

钱庄 发表于 2006-1-24 14:58: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从劳动法来说,张先生是不用返还补偿金的,但张先生为了工作,与公司各退一步的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ilovesoccer 发表于 2006-1-25 16:03: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劳动法没有规定,但我认为任何问题都应该先在内部解决,没有必要非要对簿公堂。

泡泡猪 发表于 2006-1-31 14:04: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学习

ab-mdn 发表于 2006-2-6 11:51: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应该是不行的,如果此人确实可用,可考虑做为新人入职试用开始,或退补偿金,由员工本人选择.

ab-mdn 发表于 2006-2-6 11:51: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应该是不行的,如果此人确实可用,可考虑做为新人入职试用开始,或退补偿金,由员工本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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