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onne.fy
发表于 2006-1-10 13:22: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嗯,方法很多,要学习啊,哈哈
erer22
发表于 2006-1-10 16:17: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我认为张先生应该接受这种安排,即返回3个月补偿金,但应要求B事业部承认其在A事业部的工龄.这样对其最有利,公司要求也合理合法。
木宝
发表于 2006-1-10 16:42: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从劳动法来说,张先生是不用返还补偿金的,但张先生为了工作,与公司各退一步的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托尼杨
发表于 2006-1-23 16:31: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xinyoo114
发表于 2006-1-24 09:53: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学习
钱庄
发表于 2006-1-24 14:58: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从劳动法来说,张先生是不用返还补偿金的,但张先生为了工作,与公司各退一步的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ilovesoccer
发表于 2006-1-25 16:03: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劳动法没有规定,但我认为任何问题都应该先在内部解决,没有必要非要对簿公堂。
泡泡猪
发表于 2006-1-31 14:04: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学习
ab-mdn
发表于 2006-2-6 11:51: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应该是不行的,如果此人确实可用,可考虑做为新人入职试用开始,或退补偿金,由员工本人选择.
ab-mdn
发表于 2006-2-6 11:51:00
RE:[原创] 人事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应该是不行的,如果此人确实可用,可考虑做为新人入职试用开始,或退补偿金,由员工本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