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奖励基准 1、对象:生产相关人员 在职1月↑ 2、频率:1次/月 现金发放 每月末结算,次月10日前会议时公布发放。 3、原则:超出计划生产(85%基准)的物量, 按照超出的台数和单台奖励金计算, 总额提取奖励金,奖励时考虑部门,出勤,考核等情况, 计算时系数参照 计算方法=A*B*C*D
实绩-生产实绩 直接-制造 缺勤时间为病事假时间 计划-生产计划数*0.85 间接-QA/资材/物流 出勤时间为生产安排时间 人数-在职人数(1月↑) 目前的生产状态,短期内以稳定人员,完成生产计划为目的,只对产量超出部分给予奖励4月以后再考虑以生产性为基准的线体别奖励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