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 我们公司是上海的,有一员工,入职前约有5个月没有和任何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也就没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这段空白期之前,是有公司录用,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 现在,员工在我公司入职,希望公司帮忙补缴之前5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自己愿意承担费用。 请教各位: 1、这种情况补缴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必须个人自己去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缴纳;还是公司可以代为办理; 2、如果是个人去补缴,如何操作; 3、如果是公司代为办理,如何操作; 4、金额如何计算(我理解的是,个人补缴,要承担个人和公司两部分) 谢谢各位大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