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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资分为试用期员工工资、正式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工龄工资,驾驶员另行计算里程补贴。
三、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适用于年薪制以外的员工。
第二章 试用期员工工资
四、试用期员工工资分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和社会人员试用期工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学历 中专以下 中专学历 大专学历 本科学历 硕士 研究生 博士
试用期工资 700 800 1000 1200 3000 5000
五、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核发试用期工资,毕业两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核发试用期工资。
六、公司招聘的社会人员的试用期工资由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可参考该岗位正式工资的待遇,一般为其正式工资的70%。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
七、正式员工工资实行宽带薪酬,公司所有工资级别分为15等,每等对应5个级,每个岗位根据其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责任对应2-3个职等(见《岗位与工资职等对应表》和《工资职能等级表》),员工的工资可根据其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在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
岗位与工资职等对应表
序号 职位 职等
1 主办会计 2—1等
2 市场主管 3—2等
3 车间主任 4—3等
4 收购员 5—3 等
5 销售员 5—3 等
6 人力资源主管 6—4 等
7 生产技术员 6—4 等
8 养殖助手 6—5等
9 厂长助理 7—5等
10 整理助手 7—6等
11 销售助手 8—7等
12 保安队长 8—7 等
13 收购助手 8—7 等
14 会计 9—7 等
15 水电工 9—8 等
16 厨师 9—8 等
17 后勤服务 9—8 等
18 企划 9—8 等
19 网络管理 9—8 等
20 人力资源专员 9—8 等
21 总务 9—8 等
22 出纳 10—8 等
23 统计 10—9 等
24 文员 10—9 等
25 驾驶员 10—9 等
26 保安 11—10 等
27 营业员 12—9 等
28 车间操作工 14—10 等
29 餐厅服务员 12—11 等
30 清洁员 12—11 等
31 食堂服务员 15—13 等
32 花木工 15—13 等
职 级
1 2 3 4 5
1 6420 7062 7768 8545 9400
2 5350 5885 6474 7121 7833
3 4458 4904 5394 5933 6536
4 3715 4087 4496 4946 5441
5 3096 3406 3747 4122 4534
6 2580 2838 3122 3434 3777
7 2150 2365 2602 2862 3148
8 1792 1971 2168 2385 2624
9 1493 1642 1806 1987 2186
10 1244 1368 1505 1656 1822
11 1037 1141 1255 1381 1519
12 864 950 1045 1150 1265
13 720 792 871 958 1054
14 600 660 726 799 879
15 500 550 605 666 733
工资职能等级表
八、试用期满合格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确定岗位工资等级。
九、岗位工资的85%为基本工资,15%作为考核工资参与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放发,具体考核方案见《公司员工考核方案》。
十、员工当月全勤,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如有旷工、请假或其他应扣除工资的违纪行为,则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天数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应工作天数。
十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代为扣除。
十二、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员工,从第四年开始每月计发工龄工资300元,以后每满一年给予工龄工资50元。
十三、员工加班二小时至四小时,发放日工资的一半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四小时至八小时,发放一天的日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应由部门考勤员做好加班记录,
十四、驾驶员里程补贴按实际公里数,以每公里0.07元计算。
第四章 工资调整
十五、员工岗位变动,则应根据新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确定工资。
十六、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和对公司贡献的变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调高或调低)。调整员工工资应填写《员工工资调整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七、员工个人也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调整要求,调整程序与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相同。
十八、员工工资调整应在其岗位对应的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如超出其岗位对应的范围,则应经总经理特别审批。
十九、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工资调整:
1、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优秀”或累计五个月“优秀”的,工资上调一级;
2、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较差”的,工资应下调一级或辞退;
3、在年终被评为优先员工的,工资应上调1-2级。
二十、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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