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20| 58
|
[案例讨论] 工亡职工家属无理诉求如何应对? |
签到天数: 16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 |
签到天数: 57 天 [LV.5]常住居民I |
| |
生活就像是打怪,坚持不一定会胜利,但是不坚持你肯定不会赢!Fighting
|
||
签到天数: 35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
点评
刘子衿
1、员工家属闹事有否与你们的“服务”表现基本没大关系
2、工伤延报是什么原因?超过一个月还是72小时以外死亡?
3。公司不是慈善组织,如果无责任,垫付医药费已经是非常不错了,额外的伍万待商议,这钱可由公司成立相应的慈善机构部门来付出。否则,怎么走帐呢?
学习与充电
回复 刘子衿 : 1、作为公司提供服务我觉得一方面是作为公司曾经为公司服务过的员工应有的责任;另外,从服务角度个人觉得还是有益于后续事情的处理;2、超过72小时了,所以无法报工伤;3、至于额外支付的费用是公司总裁既定的类似事件处理标准,也可以说是公司基金组成部分。4、要说一句的是不管怎么样,从人心,人性都应该宽容一点,只要双方都能冷静对待一件事,相信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双赢的。
| |
没有破产的行业,只有破产的企业!
|
||
签到天数: 16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
从来没有来过,哈哈
|
|
签到天数: 16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
签到天数: 703 天 [LV.9]以坛为家II |
| |
个人想法,如有幼稚之处,还请各位路过的大神见谅~~~
|
||
签到天数: 131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