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前面的话:快过年了,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事业进步、家庭和睦。
在《入职登记表的设计技巧及今后对劳动争议案件的重大影响》一文中,安爸这么提到:为配合《入职登记表》的作用,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需要员工提供以下的证件或证明资料:1、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有***提供”并要求员工签名确认。2、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有***提供”并要求员工签名确认。
对此,安爸曾经在以前的QQ群交流中举过一个小例子来证明:某公司辞退了使用虚假学历证明骗取入职的劳动者,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案件由某个新工作的HR处理。 该HR听完了案件介绍,拿到公司提供的虚假学历证书之后,信心百倍的,觉得这样的案件,断无败诉的可能。结果,开庭时,HR拿出虚假的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主张入职欺诈。劳动者否认HR提供的虚假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是其提交的。最终,因公司无法证明入职欺诈,案件败诉。
但是,在QQ群里,有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劳动者已经在《入职登记表》上已经填写相关信息资料了,可以拿出《入职登记表》上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员工存在欺诈,因此,如果员工提供的证明资料与真实信息不相符合的,也已经有《入职登记表》作为证据证明了,故认为要求员工对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进行签字确认会使得HR的工作更加繁琐,多此一举,也会让员工觉得不耐烦。
当然,也有筒子(如字母)赞同:看情况吧,你看去银行啥单都要自己签字确认的,没事的时候感觉没所谓,真正有问题闹纠纷的时候,这些细节就显得重要了。
还有啊,也有筒子(如伊人独舞)打酱油:入职登记表上签字了,上面有很多身份证的信息的,如果有假,一样负责,这么做的目的是:将风险降到最小,不惜增加工作的繁琐度。
对此,安爸这么解答(解答中举了2个小例子): (想看安爸的解答吗,那就回帖子吧,并请在回帖子之前先选择一项投票,哈哈) ----------------------------------------------------------- 2011年新歌《情歌好听却难唱》,伤感的旋律好象能给人带来很多回忆,独自听着歌,你是否会落泪?
我以为我已将你遗忘
那些过往已成了绝响
擦肩而过却看见你的泪光
那首情歌在耳边回响
没有了你我的爱何处安放
那些回忆还依旧珍藏
午夜梦回谁又在轻声吟唱
寂寞心事被温柔灼伤
都说情歌好听却难唱
一句一伤越唱越心慌
歌声悠悠散不去悲伤
多少有情人天涯两相望
都说情歌好听最难唱
一句一伤越听越断肠
歌声淡淡唱不完惆怅
爱过了你我该怎么忘
本帖最后由 小差火 于 2011-2-10 12: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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