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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lg 发表于 2014-6-6 15:13
" ~7 ?+ Q! I) G1 l5 N其实不是我,是老板方面想要解除 : @# y* A3 a( h
其实,《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其他解除条款,如《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 `2 o8 {9 t+ |) i8 `7 a* s! J 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不光是想怎么来解除她。而应该把解除方案列出来,比如:协商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严重违纪解除(调查取证很重要),女职工违法解除(这种可能性不大),单位违法解除(风险较大,但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
X9 N3 E5 \$ x 每一种解决方案的风险是什么,有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然后把决策权交还给老板。解除并不是无法操作,即使是违法解除也算解除,对吧?# f" O- p0 I1 I, R
关键是解除带来的风险一定要然老板明确知道。并且,方法的可行性因人而异。比如协商解除(个人认为是最好的办法,支付一定经济补偿,承诺生小孩之后可以回来上班等等):但是有的人,你可以劝退,有的人就很难说服。
3 H, D& k& U/ x1 _# p1 B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你还是列出几个方法,风险评估之后由老板来做决定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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