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鱼向反方向游 于 2015-7-23 08:48 编辑 W! k* Z/ B5 d8 |4 G2 R8 ?, s
/ }* _( }3 H6 y+ P" I& v* s2 ?一、在正常情况下王某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3 c# a3 A% j7 o% G' d* E
2003年2月~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金 5个月 2008年1月1日~2012年9月 ,经济补偿金 5个月 合计10个月 6 @3 G3 a0 ` ?+ \# ?3 g
【法律依据】 0 g- x3 b" e) K: g2 U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4 t) @1 h2 `8 r3 G; I1 l" W- d! O(劳部发[1994]481号)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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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由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王某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 G) _! |4 Z# p8 f1 r' S2 Y
- x) 这个问题需要明确,是到期终止还是公司单方解除? ; z$ {: R( ^7 n$ ~- a, `8 O9 ^
1、 到期终止:支付5个月经济补偿金 6 |; d/ u' K0 C: I$ b8 _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Ø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续约的; Ø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提出与劳动者续约,但提出的续约条件却降低的(如工资标准降低、工作职位调低、工作地点或工作环境变差的等等)。 # b. P8 H1 ^8 t m+ f*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备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在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完全适用该条规定;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在2008年1月1日前但劳动合同关系持续到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则自2008年1月1日之后适用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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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济补偿金,而是赔偿金。赔偿金=2*10=20个月
$ H! a' b, D+ N4 e7 \5 Y3 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B2 B2 M7 ~, z' }; Y- o
三、 经济补偿的基数以应发工资为基数
5 J+ Q- @) s. ?( Z" 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〇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 H! v1 A. Q# s, J. M I$ i四、王某的加班工资基数构成与经济补偿是否一致,如有不同给予说明? 不一致 关于加班工资: 1. 如合同有约定(含集体合同),按照约定; 2. 如无约定,应以月工资实际劳动收入为基数,部分补贴和津贴需要扣除。 这个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地区性差异,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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