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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 求教:有刚上班女员工怀孕怎么处理。
楼上几个朋友提出的问题,本人感到非常的愤怒和悲哀!
) F7 i' `+ T1 H$ t, A$ z
) j; j8 m8 z) X+ E( b7 t8 z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本身就有问题,他本身就是老板的走狗!!!!% |2 ?% A% x/ y: F$ N( E8 r
关于歧视的问题,世界劳工协会(ILO)宪章里讲的很清楚,不能因为女工怀孕采取任何不公平措施.这和结婚与不结婚有什么关系.难道不结婚就不能生小孩吗? 我就不信我们这里没有一个人事经理是私生子?!' L& _" R" n6 t9 a
上天有好生之德, 怀孕的女工,不管她是否合法怀孕,一开使就是个弱势群体之一, 我们这个社会什么时候才有人性化的一面? 大多数人事经理都想用一种巧妙的方法帮老板解决这个麻烦!! 对不对! 不管你们一种怎样的方式去解决,都没有把这种事情当作是老板的一种义务来处理,法律本身对此的规定就是要强调这是老板雇主的一种义务.我个人从心里look down 这种人群!!!请问你们这种人有谁没有享受过有薪产假?当您怀孕的时候你自己辞职了吗?您告诉了你老板吗?!!!畜生!!!现在的中国,如果大家还要把一个国家和企业该承担的责任都推卸掉,您有本事就学中央高干子弟移民到美国去了,反正中国不关你屁事.不然,等着西方文化和经济的掠夺吧!!
* B/ o( C9 P+ }6 G0 K3 p) P* q% I; h, N( y
在这里我给大家公布几组数字:
4 k- D! }( U% S3 t9 d6 M1. 德国在1881年处德皇威廉一世向国会提出工伤事故保险立法要求;1882年俾斯麦政府又提出疾病社会保险发草案交国会;1883年德国首先推出社会保障制度.1884年德国推出强制执行的事故保险法和养老保险法.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一.加速工业化, 二 .对外扩张的需要.德国曾是落后的封建国家,统一后统治阶级知道如果不安置好国内的劳资关系,就难以取得对外政策的胜利!!!( [( c" H1 z; S" h5 A
2. 在中国, 到1997年,参加养老保险而后失业保险的人数才第一次超过一亿, 2001年底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才762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才4345万人,参加计划生育保险的才3455万人.以上都是建国以来的累计数字.2 z- X$ a$ B* b8 |- w1 d9 r4 P p+ ^
3. 2001年全国养老保险收入1856亿元, 发放养老金2063亿元.到2004年国家才第一次实现保险赢利.[EDIT]用户“骆驼的哭泣”于2006-4-7 10:18:40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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