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目前我们公司也是按照21.75天来算的,但经常会遇到问题:如当月天数少于21.75天,如2月份应出勤天数只有17天,那实际出勤天数该怎么算呢?后来参加了一次关于薪酬的培训课后才知道,实际上应该是按照当月应出勤天来算的,即:3000/20*15=2250。因为21.75天是月平均计薪天数,在算加班工资时可以用到,而20.83天也是月平均工作天数,算补贴是可以用到。在实际结算没有工资是还是要根据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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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原帖由 <B>yamiyami369</B> 于 2010-3-29 13:11:00 发表<BR>目前我们公司也是按照21.75天来算的,但经常会遇到问题:如当月天数少于21.75天,如2月份应出勤天数只有17天,那实际出勤天数该怎么算呢?<BR><BR>后来参加了一次关于薪酬的培训课后才知道,实际上应该是按照当月应出勤天来算的,即:3000/20*15=2250。因为21.75天是月平均计薪天数,在算加班工资时可以用到,而20.83天也是月平均工作天数,算补贴是可以用到。在实际结算没有工资是还是要根 </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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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同意楼上的计算方法,我们公司目前也是采用每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的,但是,加班部分就是按21.75计算加班工资。哎,生产型企业,每月才休4天,只能按实际天数操作,累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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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混淆了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工作时间的区别了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就按21.75天算,再乘以出勤天数。回复: 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P> 原帖由 <B>冰冷的矿泉水</B> 于 2010-3-29 14:34:00 发表<BR>我想大家混淆了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工作时间的区别了 </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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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详细讲解下?</P>
回复 1F calince 的帖子
21.75天是针对整个年度来计算的月平均计薪天数,故当月工资不应该以21.75天计算,应以应出勤天数计算,即3000/20*15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看了上述大家的发言,在下经过考虑,特转述以下的描述来说明上述朋友们的困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月工作日20.83天/月
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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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目前的做法是,比较正常出勤的工作日数与21.75的关系。若小于21.75,则采用发的规则,即应发=标准/21.75×正常出勤工作日数;若大于21.75天,则采用扣的规则,即应发=标准-标准/21.75×(当月全勤工作日数-正常出勤工作数)。但本人正在拟定制度,修订这种计算方式,因为结果会存在误差,如多上一天班反而少拿工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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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简单点?回复: 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P>21.75也是用各月的工作天數平均的,所以用每月的標準工作天數是沒錯的吧!</P><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