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erine.chen 发表于 2010-5-19 10:57: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我也有点晕,我们公司是按每月实际上班天数来计算日工资的,比如2月只有28天,但是其中有春节的假3天和6个双休日,都减去,这样的话2月的日工资是最高的。

lloks 发表于 2010-5-19 15:00:00

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如果实行月薪,最好按当月应出勤工日计算,也可以考虑倒扣的形式。

特城 发表于 2010-5-19 21:44: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按照本月实际出勤日和本月应出勤日计算,计薪日只是用来核算加班费的

永忆江湖归白发 发表于 2010-5-20 10:01: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calince提出的问题反映了计算公式本身存在的问题:
某员工月工资3000元,当月工作日为20天,请了5天假,实际出勤15天。
当月工资=3000元/21.75天×15天=2068.97元,即扣了931.03元;
但同样按此公式直接计算扣款数时,扣款=3000/21.75×5=689.66元;
扣除数二者竟然相差241.37元。
极而言之,如果该员工全月请假,按此扣款公式计算:
扣款数=3000/21.75×20=2758.62元;
那是否还要发给全月缺勤的该员工241.38元(3000-2758.62)呢?
显然这种计算方法是不合理的。
比较合理的计算方法是:
当月实得工资=正常月薪/当月制度工作天数×出勤天数,即
当月实得工资=3000元/20天×15天=2250,扣750元;
当月扣款数=3000元/20天×5天=750元;
显然二者是一致的。
这样calince提出的“月薪与日薪×实际工作日的结果不符的现象”就不存在了。
那么21.75这个数字起什么作用呢?
一般用于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如该员工当月双休日加班2天,则
加班工资=3000/21.75×2×2(倍)=551.72元。
以上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技之长 发表于 2010-5-20 11:22:00

回复 2F wangzhichao 的帖子

年工作时间为:365-104(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时间为:250/12月=20.83天
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所以
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linishow 发表于 2010-5-20 12:40:00

回复: 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P> 原帖由 <B>我为均狂</B> 于 2010-3-27 10:24:00 发表<BR>我們公司以前也是按20.83天計算的,但狀況不斷,后改為以工作日21.75天計算:<BR>請假N天之員工當月月正常工資計算方法:當月實得月正常工資=月正常工資*(當月實際上班天數/當月實際工作日),(實際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包括國定帶薪節假日)<BR>所以LZ所說的應采用當月實得月正常工資=3000*(15/21.75)=2068.96元。 </P>
<P>&nbsp;</P>
<P>这个有道理·</P>

sammy8483 发表于 2010-6-4 14:44: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看了大家的回答,感觉这个问题太混乱,这个问题不应该是做C&B的最最基本功吗?那这个问题有这么多的疑问,那大家公司里的工资发放还不乱成一团麻啊,所以呼唤斑竹,赶紧来给我们做最权威的解答。

人事太极拳 发表于 2010-6-4 17:18: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83天是用来算加班的
21.75天是用来算小时工资的
当月加班费=(实际工作时间-20.83)*月工资/21.75

sammy8483 发表于 2010-6-15 12:58: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P>看了以上这么多的回答,总结下来,主要有两种思路:<BR>一、考虑到薪酬的公平性原则,使用21.75计算:<BR>1、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BR>(当缺勤超过21.75天时&nbsp;: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计薪天数)<BR>2、新进/离开员工: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计薪天数。<BR>二、考虑到每月的实际情况,且保证正算和倒算都是相平的。<BR>1、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当月应计薪天数×当月实际计薪天数。</P>
<P>&nbsp;</P>
<P>以上一和二的计算公式,应该都可行的,个人认为主要看各公司的实际规定了。</P>
<P>&nbsp;</P>
<P>另外关于综合工作制的工资计算方式,不知有没有同行讨论下。</P>
<P>&nbsp;</P>

麦儿2010 发表于 2010-6-18 15:29:00

回复:如何利用21.75天计薪

我们是用22.5天算的。不知为何一开始要这样算,但我认为21.75天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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