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ysanswing
发表于 2010-11-15 12:26:14
我也遇到过此类事件发生。一般来说,会按以下步骤进行:
1.综合之前在公司的表现,如果是表现平平(是重要的是态度方面不积极的)或者甚至起到消极影响的,一率不予录用;
2.离职人员如果再回来,肯定是需要更多的勇气才会回来的,并且会有比较大的决心和稳定性,因此,如果目前确实有合适的岗位空缺,可以按正常应聘途径面试。如果与其它面试者水平相当,优先录用。
3.尽量调查到上次离职的真实原因,避免因同样的原因造成离职。
4.二次离职人员永不录用。
hjde
发表于 2010-11-15 12:56:30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公司管理层的态度,我以前所在的公司,因为种种原因,离职率偏高,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各部门经理经常会主动联系以前的离职员工,高薪邀请他们回来,这种做法得到了管理层的认可,所以,很多时候,HR并没有决定权。
爱飞儿
发表于 2010-11-15 12:59:37
理清原因最重要,如果因为比较后觉得公司好 回来当然欢迎
hehao2008vip
发表于 2010-11-15 13:30:21
建议分为2种情况:1.离开公司3年内,不允许再次加入。如经营需要,特殊加入,需经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及总裁核准同意方可。2、曾被辞退、与公司发生过劳动纠纷的员工,一律禁止再次加入。
剑眉上扬
发表于 2010-11-15 13:34:38
辞职的再回来,有的是因为自己确实有事,不得不辞职的,毕竟现在一次性请假的话,每个公司给的天数不会太多,往往迫不得已只得以先辞职办理有关手续,等理完自个的事情后,再回来的也是有存在的
时间飞船
发表于 2010-11-15 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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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经常遇到
wanghy0911
发表于 2010-11-15 15:26:19
如果是公司辞退的,不能再聘用,如果是自己离职,我觉得还是了解一下比较好,{:1_1:}
alwayskklt
发表于 2010-11-15 15:57:19
目前工作形态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劳资双方更应以宽容的心态来看待离职问题。互相尊重,为再次合作做准备打下好的基础。要眼光长远,离职员工仍然是公司的人力资源,因为他们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给公司传递市场信息,提供合作机会;
二是介绍现职机构的经验,帮助公司改进工作;
三是他们的新的岗位上出色表现的话,会折射出原公司的企业文化之光。
要欢迎优秀的跳槽人才返回公司效力,其好处一是聘用成本低 二是回头号码忠诚度会提高。
国外有些大公司人力资源部有这么一个职位“旧雇员关系主管”,他设立的理论基础是:以前的雇员也是公司重要的财富。有些大公司会定期收集内部讯息,定期组织活动邀请这些离职的人员参加公司的聚会活动。建立个“花名册”,从定期的沟通中能获得大量的商机,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丁三
发表于 2010-11-15 16:21:28
由于我们单位离职员工再回来应聘的比较多,而这些离职员工一般对企业的情况及工作职责比较熟悉,培训成本相对较低,所以我们采取的是:员工离职时要求其所在部门或分公司对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建议可否再录用,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对再回来应聘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就可以进行甄别了。
LOVE9211
发表于 2010-11-15 16:27:43
这种事我们也有遇到过,像这种情况的话就要看当初员工的离职理由,或是看员工平时工作的表现。如果不错的话还是会要的,当然了,如果遇到的是厂里辞退的一般还是不要了,会给厂里辞退的话绝对是在工作有上面不好的表现才会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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