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 发表于 2011-1-6 14:55:46

个人认为调整工作岗位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四种: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来操作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有调岗相关的规定,该规定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调岗的规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但是如果出现不调岗确实有可能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可以进行调岗。
综合,公司强行给会打哈欠的猪调岗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31号 发表于 2011-1-6 14:56:2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仅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协商变更,但根据劳动合同的特性,完全否定了用人单位单方面 变更合同的权利,无异与否定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权。大猪与Goyo87作为夫妻,在同一部门工作,固然不方便,也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对大猪进行适当的调整岗位,是合理的,应当予以支持。

衣袂 发表于 2011-1-6 15:03:23

不了解{:5_142:}等答案

耳朵一新 发表于 2011-1-6 15:03:47

能调整!个人认为,但有前提:
1、公司的《员工手册》是经过正常的法定程序通过的并有相关书面材料的;
2、《员工手册》中有规定如果不服从调整应该怎么处理,也就是要有具体的依据和标准。
理由如下:
1、法律上没有说过公司制度不能约定:“对进入公司后形成婚姻关系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使其分处于不同部门”,也就是说这一条不能算是违法的;
2、《员工手册》在程序上合法,并有书面依据的,不能说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3、条款均有效,则按制度操作;
4、关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只要找出大猪和猪嫂在工作上存在利益上的关系即可证明“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其实这件事不算什么事,主要是要掉一个人而已,一般都是调职位低了,这样阻力小。但这里要调大猪,我有些困惑,就想安爸爸说的,也许老板要调虎离山吧。

个人看法,请拍砖

咖啡厅 发表于 2011-1-6 15:17:52

呵呵,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中国往往是个请情理的大国。
我认为如果在同等薪酬待遇的情况下,与大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大猪会同意的,必竟是合理的。
如果换我是老板我也会这么做的{:5_257:}

来拍砖吧

anchortools 发表于 2011-1-6 15:18:52

       不能。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不过我个人认为, 如果这位HRD想钻一下制度的空子,那也太……作为HRD非常清楚的知道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内容,如果知道其不合法性或不合理性,那也应该及早的修改。于人于已不都有利?他这样一来,员工手册成什么了?员工也会质疑公司的制度……

雪吹西门 发表于 2011-1-6 15:19:01

不可以,法律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规章制度也要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

村姑当官 发表于 2011-1-6 15:24:40

安爸:我现在公司不能听歌,所以就先把歌名熟记了,晚上回家好好听,你空间的歌曲我都喜欢哦{:5_257:}
回答问题:不可以随便调岗的,首先应该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公司单方调岗显然是不合法律、法规的,安他爸回答不对请勿见笑咯{:5_147:}

危机宝宝 发表于 2011-1-6 15:30:43

这种规定在很多公司作为明文规定。首先我们要看公司的员工手册订立之处是否旅行了法律程序,如果有那么此条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要经过大猪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后方可调岗。

老妖子 发表于 2011-1-6 15:31:43

“基于利益冲突原则的考虑,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进入公司后形成婚姻关系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使其分处于不同部门。”如果单纯是为了让两名员工处于不同的部门,为什么不考虑把其夫人调换到其他岗位,保留大猪现有岗位?因为公司肯定不能对大猪单方面做出这样的调岗安排,双方协商不一致,最后只能导致解除劳动合同了,不过还要看公司到底想不想要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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