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utygril 发表于 2004-5-27 13:30:00

确实有问题

我认为这是公司管理混乱的一种现象.我公司也有类似现象.
薪资应该是有标准的,任何人不能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许诺只能给自己带来人才流失的苦果.文中有一句话"导致与HR部门制度冲突",其实,薪资标准可不是HR一个部门的事啊!全公司就一个标准,其他部门没有更改的权力.

泥妮 发表于 2004-5-27 13:59:00

更有权威

看谁更有权力说这个问题。

异国情 发表于 2004-5-27 14:55:00

面试小组人员应统一口径

应与用人部门先坐下来协商面试中可能会被提到的问题,达成共识后,才能参加面试

小妮 发表于 2004-5-27 15:21:00

我们公司的做法

我们公司人力资源部首先过第一关,推荐合适的人选由部门过第二关,用人部门如果对面试人员感到满意,就回复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来谈薪资。如果面试人员的薪资要价较高,和目前公司的薪资水平不一致,就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讨论协商,是否录用。因为公司有薪资标准,用人也要考虑到内部的平衡。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区分好,用人部门的权限及人力资源部的权限,该是自己的权力要积极争取。

山峰仞 发表于 2004-5-27 15:50:00

协调

我们的做法,首先听取用人部门的意见,结合我们的建议,向分管上级领导提出后确定。

wakin_0721 发表于 2004-5-27 16:54:00

越俎代庖啦

用人部门的主管来到面试会场的目的只是回答有关工作方面的问题,以及用人的要求,而不应该负责薪酬方面的问题,需提醒一下就可以啦!

drerry 发表于 2004-5-28 12:43:00

强制性规定

在公司职责要求中强制性要求,除HR部门外其他部门人员无权确定工资,如用人部门在招聘时超出权限,视为失职。

岷江 发表于 2004-5-28 12:48:00

说制度

你是说制度形同虚设,还是说制度本身有缺陷

小林子 发表于 2004-5-28 17:55:00

平衡

要找到平衡点。

xincheng8243 发表于 2004-5-28 20:25:00

赞同

我很赞同wakin_0721的看法!
各有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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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用人部门面试人员和HR人员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