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zht
发表于 2004-5-25 18:04:00
部门职责清楚
避免相关的问题!
夏海斌
发表于 2004-5-25 18:43:00
要视企业的薪酬政策而言
有些企业的薪酬是由HR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确定的,例如人力资源部确定基薪,业务部门确定绩效奖等,如果是这样业务部门有权利对求职者许诺。
拒绝再玩
发表于 2004-5-25 20:16:00
薪水公开化
其实很多的企业都在实行薪水公开化哦
我谁也不恨
发表于 2004-5-26 08:21:00
我的观点
这种情况在我们企业也出现过,也确实像文章中所讲的那样,给HR部门的工作开展以及与公司的制度发生了冲突!
我们的处理意见是:招聘的第一步必须由HR部来完成,主要负责除具体业务以外的一切问题的解答;用人部门面试者,仅从业务能力需求方面进行面试。至于对应试者比较满意,可在私下和HR部门进行协商,但必须由HR部门出面处理!!
BYH
发表于 2004-5-26 10:49:00
实现统一意见很重要!
这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既然有分工,那么大家就要遵守这个游戏规则,招聘之前的协调工作有人事部来做,包括定岗、定薪,然后统一由人事部出面解释和执行!
eaglepigeon
发表于 2004-5-26 11:02:00
在我看来
在我看来,用人部门的做法未必不妥
浩月-星空
发表于 2004-5-26 11:44:00
各负其则
HR部门和用人部门提前沟通好。
黄金眼
发表于 2004-5-26 11:48:00
这种情况我觉得在公司里不会发生。
比较低级的沟通问题
whq99011
发表于 2004-5-26 12:03:00
看人而定
有的HR看人定薪,说明什么?HR是不行的。
思哥
发表于 2004-5-26 14:29:00
正常
有的公司是有一定的薪资结构,用人部门经理也比较了解其所需职位的待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