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囡
发表于 2012-8-28 17:27:47
8错,学习了
景逸轩
发表于 2012-8-28 17:35:51
先收藏,回家慢慢看,刚好最近遇到一个类似的问题,取取经,哈哈
玉梨
发表于 2012-8-28 17:36:48
{:5_252:}才疏学浅,看着看着晕了···
luckcat
发表于 2012-8-28 17:40:40
这篇文章确实很有指导意义,但是很奇怪的,工作期间,员工一般要在公司继续混下去,怎么能去申请这个权利和到劳动局去申诉,让公司整改呢,竟然对这个要求员工来举证,有点难以理解{:5_252:}
远古遗风
发表于 2012-8-28 23:58:15
一直纠结于北派观点和南派观点之间,现在终于恍悟。谢谢。
这个case跟我们公司很相似,一样的福利标准,一样的年假标准,一样的先由外派到正式的过程。需要好好研读。谢谢!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8-29 09:50:42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8-27 0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习了,仲裁1年的实效,对于工资福利来说是没有限制的哈
真的需要学习啊
ghk1977
发表于 2012-8-29 09:57:58
值得研究,这里面是否涉及,外服劳务派遣的因素呢?个人认为:一期合同主体应为外服公司,被申请单位未与其建立直接劳动关系,所以也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说法。
cherrysky
发表于 2012-8-29 10:43:21
好多的信息,要好好消化吸收才行,谢谢分享
李媛
发表于 2012-8-29 11:01:55
没看明白,慢慢捉摸中{:5_252:}
guoziwei2009
发表于 2012-8-29 11:03:07
话说:安爸是律师? {: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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