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shy 发表于 2012-10-29 12:34:20

48小时的依据是啥?

一树梨花 发表于 2012-10-29 16:27:08

任何政策再如何修改也会有出现特例的时候。

yazhi999 发表于 2012-10-31 10:54:23

呵呵,打酱油的路过。

絮儿angle 发表于 2012-10-31 11:38:50

不管法律怎么规定,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一切从实际出发,如果48小时已经成为不合理,那就要注意完善现有条款

福气老高 发表于 2012-10-31 12:20:51

律师明知工伤保险的48小时时限,为什么还到用工的建筑公司、劳动部门交涉,而不直接告知死者家属。分明是为了律师费。

yanyla 发表于 2012-10-31 12:53:23

法律有漏洞。。是一个涉及法律与道德的争议、、很久以来,这条法令就遭受着各种各样的争议,但至今也未有一个尽人心又合法的新条令产生。。。首先为案例中的人感到悲伤,这个48小时之限让我们看到了不公。。虽然法令是本着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但这让很多人钻了空子。。法令上我们只能建议无从决定,我觉得最终还是靠人事。。在尊重法律的同时企业应该给予伤人最大的抚慰,给其家里提供最大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人心的温暖。。企业以人为本善待每一个员工并体谅其家人。我相信这个企业即使依照法律未提供工伤也不会让其有很大不满。。法律上也希望执政人员能进一步完善。。。一条法令不能仅仅只是一个死板的制度,还应告诉人们为何这样制定。让人们接受。。。。。。

xzll801205 发表于 2012-11-18 14:11:54

按规定执行

執夢 发表于 2012-11-27 11:02:23

48小时不合理

游泳小鱼 发表于 2013-1-16 09:05:19

要人还是要钱,政府需要民众抉择。唉。。。。。。。。悲哀

lin041999 发表于 2013-1-16 10:00:25

立法的初衷是给员工的员工家属更多的安慰,但是作为HR往往要做的是钻法律空子来维护企业利益,感情上来讲是工伤无疑,HR也要将心比心,才能做好上下的沟通,钻空子的原则是避免员工的野蛮行为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从不赞同钻这种空子来维护狼心企业,走法律程序可能会帮企业赢官司,但是会输掉所有员工的心,没有不透风的墙,迟早所有员工都会知道,基层走了可以再招,但是核心走了不是那么容易招到合适的人代替的,更何况军心涣散的企业走不远,不值得HR为其奉献终生,只有人性化的企业才能“人”“财”兼得,何不更圆滑点处理?

跟领导讲此事可能会滋生出来的所有严重后果,包括打官司,家属会来企业闹,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影响,影响所有员工的工作情绪,按照工伤处理不只是给家属的安慰,更是给企业一次表现关爱员工的机会,更可以借此机会组织集体捐款,体现和谐大家庭等等;
跟员工家属讲从法律原则上来48小时以后死亡法律不会认证为工伤,但是法外有人情,无论从个人还是公司来说,都得肯定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公司一定会按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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