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朱律师
发表于 2013-4-20 22:51:28
法律如此规定的,尽管有争议,但究竟多长时间合适也无有说服性的意见。
q151461284
发表于 2017-6-7 17:13:57
先支持一个!慢慢看……
baichuan2004
发表于 2017-12-13 10:37:25
48小时的界定是专门针对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在48小时以内死亡的,属于工伤,超过48小时不属于工伤,这点存在争议,但现阶段仍实施的主要原因是:对于完全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个要件收到的事故伤害,无论是否48小时,均属于工伤,这个立法要旨没有改变。
sk124245147
发表于 2017-12-27 11:24:25
惠and惠 发表于 2012-10-24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今年4月份我们公司就遇到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在2小时内死亡的,就认定为工伤了。
没有案例企业那么幸 ...
设身处地的去考虑,如果你发生这样的事,你还会觉得案例企业的那种你所谓的“幸运”是好事?真的对于你这种人无语。
luya
发表于 2018-1-5 16:23:21
存在就是合理的,没办法!{:5_214:}
河南行动学习
发表于 2018-1-16 16:30:33
这企业也太没人情味了
daidai_2121
发表于 2018-4-27 13:57:25
人间悲剧。我公司也有这们的事。
沃虎
发表于 2018-7-17 09:08:38
世上难得两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