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异常处罚,员工不服从罚款怎么破?
公司新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已经过每位员工签收并公示)规定月度累计迟到3次以上给予100元的罚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总有几个刺头员工不服从处罚,拒绝在书面警告书上签字。遇到此类情形是否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罚款,而不需其进行警告书签收?{:5_259:}各位拜托啦~在线等呢 回旋 发表于 2015-5-6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位拜托啦~在线等呢
这么急,下班了,明天再聊。 我认为可以的,因为在这件事中,制度就已经立好了,而且也是经过他们的签字。所以,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公司的处罚应该要强硬一点,直接扣除就好。而且如果方便的话,还应该在制度上附加上一条:若员工不服从处罚,公司可对其进行强制性管理。这样的话,对于以后这种情况的处理,也可以不用这么为难了。{:5_248:} 经济处罚,只有行政部门才有权进行,公司不属于行政部门,无权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可以将出勤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中,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在绩效薪资中进行体现更为合理。 丙饼 发表于 2015-5-7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可以的,因为在这件事中,制度就已经立好了,而且也是经过他们的签字。所以,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要记住,经济处罚等类似行政处罚,只有行政部门才有权进行,公司不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属于无权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可以换个形式,比如以绩效考核的形式对其进行处罚较为合理。 丙饼 发表于 2015-5-7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可以的,因为在这件事中,制度就已经立好了,而且也是经过他们的签字。所以,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丙饼要看看俊汐斑竹五楼,六楼的解答哦。不然就会存在违法风险。 俊汐 发表于 2015-5-7 0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记住,经济处罚等类似行政处罚,只有行政部门才有权进行,公司不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属于无权对员工进行 ...
俊汐这么一解释应该就很清楚和明白了。 俊汐 发表于 2015-5-7 0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记住,经济处罚等类似行政处罚,只有行政部门才有权进行,公司不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属于无权对员工进行 ...
是呢 我们考量的点也是 公司不是行政部门 从法理角度来讲 是无权去扣除员工薪资的 其实也有公司有类似的扣款行为 只是有风险 并不是每个员工都会去维权 而且公司目前还并未推行绩效考核制度 所以眼前的办法也只好 先按照规章制度办了 首先,针对考勤问题,可以在工资构成中设置全勤奖来进行有效管理:若员工当月满勤的情况下则可享受全勤奖;若员工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情形时,用人单位可扣除员工当月的全部或部分全勤奖。其次,针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次数与时间设置不同程度的违纪处罚措施,并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若每人每月一次迟到?分钟或者每月三次以内累计迟到?分钟者,给予书面警告等类似条款,直至可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再次,对于违纪行为,还可以通过依法制定极具实际操作价值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管理。针对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等各种小错,在整体考核中规定一定权重,以考核结果来调整员工的晋升、工资、奖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