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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中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问题

2012-4-13 16:15|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832| 评论: 3|原作者: 冰点华华

摘要: 1、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是否必须要明确?如果公司所有人员都笼统的写个如KTV服务,是否符合规定? 2、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否必须要明确?如果合同中根据未提及工作地点问题,此份劳动合同是否算无效呢? ... ...
1、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是否必须要明确?如果公司所有人员都笼统的写个如KTV服务,是否符合规定?
2、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否必须要明确?如果合同中根据未提及工作地点问题,此份劳动合同是否算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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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truelovehua 2012-4-13 20:03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如果双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由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无法确定的,该劳动合同被视为无效。
引用 lavander 2012-8-30 15:55
如果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引用 ciciqi 2012-9-29 15:41
工作地点的问题确实是没有仔细研究过,想看看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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