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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案例分享】员工睡岗该不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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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5:39: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7 G" K+ r  t$ w      博主:lemonc( R5 q3 {5 h7 G

, S- F2 V  K/ E, s! M# n; R% c) Q+ m
      因为前天凌晨四点多大领导去车间巡查发现车间睡岗现象严重,遂临时决定出台一个新的规定:对于夜间睡岗的员工,罚款200元/次,纪检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总负责人为分管HR的副总。
8 t0 `; Z$ j# H, w% q3 n; q9 k- a6 h2 I
      新规定一出,生产部意见最大,生产部经理认为这样做不符合人性化管理,可能会激发员工的矛盾,影响正常生产。他认为:第一,处罚太严;第二,保安(唯一负责巡查的)权利太大;第三,发现睡岗者时,没有让他们当场签字确认。而分管纪检的副总和负责销售、采购和财务的副总则认为,该项制定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巡查组只要保安负责就行,不能再安排车间负责人一起去巡查(生产部的意思是安排当班的班长和保安一起去巡查)。- F( ]# o4 U& O8 |

6 Q! s/ W3 z  M1 l7 N2 Z     因为我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而且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管理层一致认为绝对不允许睡岗的情况发生。在这一点上,生产部及负责纪检的部门意见一致。唯独在处罚措施上有异议。目前车间现状是:车间员工月综合工资在3000元/月左右。车间工作环境较差,年轻员工居多,每月离职率居高不下。生产部经理认为如此严苛的规定可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情绪。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处罚应该预先告知员工并确认,不该仅凭巡查员的一面之词定夺。
: L: A- Q2 k  h4 p/ p6 K" O
  e3 {0 D& v& t% G2 ?: s     诚如生产部经理所言,笔者认为,此次措施的出台包括执行有些草率。笔者建议:
! V' C5 W6 v8 F7 ?7 }1、通过部门经理例会,针对睡岗的处罚措施共同讨论一致通过后开始实行;
4 E: q9 B5 [! L+ z" Y2、由各部门负责人通知下属员工最新规定,HR部门公示新规定,另HR部应该在公示处拍照备案;
0 J& @, N6 R( b4 t( O3、巡查组人员夜间巡查时应该叫其他车间的负责人一起去巡查睡岗者(不能只让保安单独巡查),先拍照记录,同时叫醒睡岗者并签字确认;
- s0 U& l' j8 G, m+ u, d5 ]4、巡查结果交由负责纪检的部门,出处罚通知,同时处罚单上需有睡岗者的签字才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罚金;( Z5 T& A! P3 Y) {: c1 k! J
5、制作醒目的警示牌如“违章自杀,睡岗送命”等,时刻给职工安全提示。
- q3 f0 Y3 O& x2 x! Z) F 总之,对于企业来说任何处罚措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公司与员工不是官与贼的关系,而应该是合作共进的关系。以上建议只是笔者个人观点,希望同行能提出更好的意见。5 l3 f5 l0 x4 ]0 H

9 B2 S" U8 }, J" [8 f; O
- b) f, Z# P1 O$ k原文地址http://bbs.chinahrd.net/home.php?mod=space&uid=819494&do=blog&id=261346  f3 g0 b$ s1 K7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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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7:52:20 |只看该作者
对生产一线的员工来讲一次就扣100元过重,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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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4:58:01 |只看该作者
睡岗潜在的隐患确实非常之大,我们以前处理过类似的问题:
( y" ]& @: F* B# `- |1、第一次出现违规情况给予适当处罚(50元),并在公司范围内发通报批评,同时将员工的违纪情况列入其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之中;4 I$ n& J8 r+ ~1 c2 G
2、若第二次出现同样违规情况则加重处罚(一般为第一次的2倍),同时人力资源部安排与其谈话,了解具体原因;
$ V$ [3 j( x+ U: j, j处罚是我们的一种手段,我们在使用手段时应兼顾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同时也强调一句“安全无小事”。& z$ p, d8 {& u& x! P( ^

2 `: {6 l6 @1 `, k" ?" Y/ Q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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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0:46:29 |只看该作者
首先,不能叫“罚款”,而应叫“扣薪”!
1 i- n% z5 ^( j& l其次,睡岗当然应该处理!( ]( ^) ]8 j* V7 I
第三,处理的力度要根据工资水平和实际情况挂钩,如果只拿最低工资,还不能扣:)
% S. I# A5 r0 P9 C! D第四,应该由HR来负责实施,不是保安' _% F) c1 W! c  K& g- U: x
第五,有要证据,可以录像
信任、责任、重任、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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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9:35:24 |只看该作者
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种,不一定要用这一种途径!换个思路,从解决问题的方向出发,我的建议是从职工的角度出发,弄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将所产生的恶劣后果对员工进行分析,毕竟只有思想上得转变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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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1:27:41 |只看该作者
杀鸡儆猴我估计也可能没用,某些十万人的大企业,扣工资太多了,重则大罢工,轻则工作效率大退步。开除一个人换来的不是遵守纪律,而是违反纪律的隐蔽性更高。更加恶劣的是,被开除的人走了之后还天天来闹,轻则让你工作不安宁,重则告发领导的渎职行为,写信给企业最高领导揭露原部门的所有缺点。这还不算,我还见过某领导得罪了某员工,该员工去那个领导家里,用石头把他家窗户打破,把大便扔进他家厨房正在煮汤的锅里,这起事件最后造成了一场群殴事件,结果是一死三重伤,领导家的房子被人纵火全烧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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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9:58:37 |只看该作者
我这也是制造型企业。。。但是今年由于国际经济不景气,单位没有上半夜的形式,都改成1班了。。。
, ?- w$ V0 B0 e1 c4 f/ X
; ]% d8 S3 W7 l( S以往我的做法还是从人本上考量的,第一次发现夜班瞌睡的,先给予现场口头后书面警告,不做任何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现的话就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占该夜班的20%左右,第三次发现就经济处罚60%。第四次发现就给予开除。其实罚款不是目的,教育才是主要的,实在教育不成就只好让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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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8:41:47 |只看该作者
上梁不正下梁歪,需从上至下的罚,管理人员不重视,HR们只能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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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575 发表于 2011-12-3 09:02 % _: |, I" `0 L3 b  ]7 v$ ]. K2 a% _
领导的决定永远都是那么想当然,不经过大脑过滤啊。。。。。
! V8 M9 ~$ q) {+ f$ l& p关系员工切利益的事情可以这么草率决定吗?现 ...

1 E! `1 H! k: {8 R. `- V有些国有企业,员工的升职不是靠努力工作,完全是靠拍马屁和行贿,在这种大环境下,员工们都抱着永远都不可能升职的想法在工作岗位上混日子,领导来视察就装装样子,领导走了马上就停工,聊天、打牌、睡觉,而且是普遍现象,这种企业只有改变体制一条出路,其他任何方法都是无效的,我估计楼主所说的企业也是我说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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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差火 发表于 2011-12-2 19:29 8 B6 g3 Z. \' [4 m! d
处罚是目的吗?是不是管理只有罚款才有用?对于上班睡觉的一定要管,并且要严厉的管,但管理的方式是不是只 ...

* x+ |5 K( u$ M, g! x/ `有些公司是普遍现象,一辞退就是几百上千人。

点评

小差火  有句话叫杀鸡儆猴!  发表于 2011-12-8 0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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