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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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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小考试题(二)---已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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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23:09:30 |只看该作者
差点踩上地雷了~~还好再看了一遍。。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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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聪明哦  发表于 2010-12-17 0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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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07:58:2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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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08:55:29 |只看该作者
一,判断题:
1,对(可以口头约定);2,错(高级技术人员);3,错(公司法);4,错(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才可以立即解除无需通知);5,错(应该是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6,错(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7,错(应为终止);8,错(16周岁);9,错(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10,错(15日之内)
二,不定项选择
11,勉强选A吧,其实严格来说,没有答案,依据见判断题之4;12,B;13,AC;14,ABC;1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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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8 可能是想太多的原因!要不就满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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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09:40:54 |只看该作者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可以口头协议
2、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错,高级技术人员
3、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错,要按公司法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错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错,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6、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错,不是工作时间,是工作任务
7、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 终止
8、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4周岁的劳动者。错
9、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错,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0、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错,15日
4 不定项选择题:
11、果核的饭店招用字母为服务员,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A、因果核强迫字母加夜班,字母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果核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字母工资,字母可随时通知果核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字母可随时通知果核解除劳动合同;
D、果核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字母有权随时通知果核解除合同。



12、大尾巴的鱼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大尾巴的鱼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大尾巴的鱼住房一套。3年后大尾巴的鱼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大尾巴的鱼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大尾巴的鱼提前解除合同,大尾巴的鱼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大尾巴的鱼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B

A、大尾巴的鱼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大尾巴的鱼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大尾巴的鱼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大尾巴的鱼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1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下列必备条款 ?AC

A、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B、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C、劳动合同期限;D、试用期。

14、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ABC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B、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C、非全日制用工;D、劳务派遣员工。

15、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E
A、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 ; 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某职工介绍招用职员;D、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E、上面全部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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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ed 中人网电话实名  HR9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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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图达人勋章 最佳辩手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2011纪念勋章 论坛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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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09:46:49 |只看该作者
1、错    有劳动事实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2、错    涉及商业机密等等都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3、错    这个不清楚。安爸经常弄些坑坑,觉得应该是个陷阱,那就蒙错吧
4、错    要告之用人单位
5、对   
6、错    无固定期限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7、错    不续签合同要提前告诉劳动者。再说还可以签固定合同啊
8、错    应该叫童工吧。未成年工指的是未满18周岁
9、错   没听过见过这样的说法。那应该就是错的哈
10、对
11、BD   不选A是因为要先协商,协商不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选C是因为试用期间劳动者是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12、B     好像以前有看过劳动者当兵,考研,学业深造...等理由,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房子是属于公司给的福利,应该退还
13、ABCD
14、AC   完成一定期限工作和劳务派遣也可以约定试用期的
15、D    这个就没什么好解释的啦。国家体操运动员应该都是这样操作的吧。

哈,很认真作答,要求安爸加分。嘎嘎!!!

本帖最后由 haoed 于 2010-12-16 10: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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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应该防止的是人才的“逆淘汰”,优秀人才不断流失,平庸之辈赶也赶不走。所以主动离职的虽然有点“不忠”,但是很可能都是超出该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才;长期呆下来的虽然“忠诚”,但是很可能是安于现状碌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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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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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0:04:22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能全对,呵呵。
人力资源管理
http://www.j2li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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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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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0:07:17 |只看该作者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
2、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错。劳动派遣单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而非合伙企业法。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其他情况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而非相同岗位工资的80%
6、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错。《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非完成一定工作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
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8、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4周岁的劳动者。
错。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9、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错。《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深圳有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的规定,而自201111日起,珠海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必须于当日支付。
10、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错。《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限是十五天。
11、果核的饭店招用字母为服务员,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其他三项均需提前通知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A、因果核强迫字母加夜班,字母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果核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字母工资,字母可随时通知果核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字母可随时通知果核解除劳动合同;
D、果核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字母有权随时通知果核解除合同。
12、大尾巴的鱼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大尾巴的鱼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大尾巴的鱼住房一套。3年后大尾巴的鱼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大尾巴的鱼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大尾巴的鱼提前解除合同,大尾巴的鱼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大尾巴的鱼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C,违约金和住房可视为科研所与大尾巴鱼之间的竞业限制补偿,既然属双方约定,即生效执行。现大鱼提前解约,即不享有住房的居住权,亦需给予补偿,因为该科研所并未限制大鱼就业)
A、大尾巴的鱼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大尾巴的鱼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大尾巴的鱼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大尾巴的鱼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1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下列必备条款 AC,福利待遇和试用期都不是必备条款)
A、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B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C、劳动合同期限;D、试用期。
14、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ABC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B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C、非全日制用工;D、劳务派遣员工。
15、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批准?E
A、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 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某职工介绍招用职员;D、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E、上面全部是错的。

   

点评

陌上雪  答案很清晰哦,学习了  发表于 2010-12-17 0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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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 pi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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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0:33:05 |只看该作者
判断题:
    问题1: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的,回答补充:
A.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B.《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因此,问题1的答案是对的。另外还需要补充一点:
C.《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有规定“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虽然此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应大于作为部门法规的《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且《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实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是2003年推行,因此从时间上来讲,也是新发大于旧法。因此,应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问题2: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的,回答补充:
    这道题乍一看似乎没有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对此有明确固定,几乎是原话“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仔细一看,“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和“竞业限制的人员”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多了“义务”这两个字。
    《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人员,指的是符合竞业限制资格的法定主体;
      问题2中的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指的是负有相关责任(可以是法律责任,也可以是道义责任,甚至其他责任)的主体,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打个比方:军人流血牺牲,保家卫国是法定责任,但每一个国家普通公民也都有义务责任保家卫国,虽然国家没有对此明确要求。
     因此,问题2中的“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适用于公司所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即使不是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那么这么说的话,问题2应该是错的才对呀?其实不是,因为它后面还有一句“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句话涵盖的范围就很大了。如果一个清洁阿姨根本没机会接触任何商业机密或核心技术,你也说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那就不对了。但如果她擦桌子时看到了总裁的商业计划书,那么她就符合了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资格。
      因此,我的结论是: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不在于他的职位或者工作内容,而在于他是否接触到了公司的商业机密或核心技术。每一个职员(包括普通员工)的义务是可变的,就像前面说的清洁阿姨。但不能简单的认为全体员工都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
      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和适用范围,中人网的氢天有详细的说明,这里贴上链接:http://bbs.chinahrd.net/home.php?mod=space&uid=757152&do=blog&id=174592
本帖最后由 帝联Roy 于 2010-12-16 10: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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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1:24:05 |只看该作者
问题太多了,我得占楼回答
      问题3: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是的,回答补充:
      这道题的陷阱在于,是不是《合伙企业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进行了规定。我查阅了《合伙企业法》,并未找到相关规定。但在《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七条找到了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问题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是的,回答补充:
      这道题的陷阱在于最后一句话“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理解为“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它包含了2层意思,一是不用提前,二是不用通知。我的看法是,可以不提前,但必须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说明到底是否需要通知。
      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对此有了一个相对较具体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得知,即使符合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还是须“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到底是什么条件,什么程序呢《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做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明确说明了,在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只是不用提前而已)。

      问题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道题的陷阱在于“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这段话,看看《劳动合同法》原文,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原文有“最低档”三个字。有的单位实行同工同酬,有的单位在相同岗位也会实行“宽带薪酬制”——即同样岗位有不同工资等级。因此如果简单的理解为只要不低于相同岗位工资的80%,那么到底是按最高算,还是最低算就会出现争议了。这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还算具体,明确了只要不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就可以。


本帖最后由 帝联Roy 于 2010-12-16 12: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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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1:24:36 |只看该作者
第6题: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的,回答补充:
这道题比较简单,问题出在“以完成一定工作时间为期限”这段话上,《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原文是: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里扩展开来聊聊,光大HR和应聘者,在制作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因为法律讲究的是严肃精确,用词不严谨,就会导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给企业或者应聘者带来很多麻烦。

第7题: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是的,回答补充:
如果题目改成“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并且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就对了。
这道题,安爸又是在玩文字游戏。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同音往往不同意,比如中止终止。有的同学要问了,可能安爸打错字了。但事实是,安爸特别声明过:无错别字!
     这里,我强烈建议,HR在回答问题时,不仅给出结果,还要给出思路和证据。这样既理顺了自己的思路,又帮助到别人理解。
     言归正传,在法律上, 终止指的是:完全结束。具体到合同效力上,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适用情形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中止指的是:暂时停止。具体到合同效力上,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暂时不用履行,但客观上依然存在,在中止结束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恢复到原来的效力。比如员工下班后,喝酒醉驾,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几天,因此不能上班。那么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并且期间不需要支付工资。等员工放出来后,劳动合同再继续履行。

第8题目: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4周岁的劳动者。是的,回答补充:
1994年,劳动部颁发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因此,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只要不满18岁的就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的特点是可以参加劳动,单位可以雇佣,只不过要予以特殊保护,属于限制用工。
     而16周岁以下,企业是不可以雇佣的,具体可以参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劳动法》第十五条。


     

本帖最后由 帝联Roy 于 2010-12-16 13: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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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10 答题的同时,给我们上课了,学习,谢谢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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