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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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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公司能否调整哈欠猪的工作岗位?--已公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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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7:22:58 |只看该作者
不能,看不出有啥冲突,估计字母看见别个天天在一起不爽吧。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之一,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一致可以再想别的办法,单方面决定调就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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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新年新气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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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7:36:41 |只看该作者

劳动法对这方面倒真没做出要求
做为HRD,大猪头这样做可能会带一个在公司的角度不太标杆的榜样。
公司有制度,猪头有很知悉,个人觉得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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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没有平常心,让你跟别人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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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7:44:34 |只看该作者
在大猪未能同意的情况下,应该不能按照字母的想法调整工作岗位。
即使到了仲裁庭上,公司也应该无法证明,两人的婚姻关系给公司造成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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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8:23:22 |只看该作者
    不能单方调整。理由一是这属于变更劳动内容,需要协商一致,而且要在具体条件下才能变更。
理由二:婚姻自由了嘛。父母都不能干涉了,字母你去干涉什么啊?小心大猪去告你!再说了,猪结婚了,也没影响到他的工作,谈不上他胜任不了工作。
    我觉得公司还是人性化一点好,多少员工“奋战”在工作岗位上,献出自己宝贵的青春,给老板大大创造效益,你却要剥夺他(她)在公司谈恋爱,结婚的权利,情何以堪啊?
   公司只能是完善制度去管理员工。岗位职责明确了,员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没有必要用这种不人性化的甚至是违法的制度去约束他们。老板觉得员工的积极性不够,你可以采取有效的激励方式。我们也不要能保证不在公司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员工效率就一定比大猪要高。他是人才啊,字母老板应该好好珍惜!
  题外话:你看老板对员工不怀好意,字母就是典型,还想潜规则呢。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爱情员工也该有。字母这个决定最初并不是因为大猪结婚,完全出于私心,报复!哈哈。为什么只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本帖最后由 linzi922696 于 2011-1-6 18:28 编辑

本帖最后由 linzi922696 于 2011-1-6 19: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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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9:24:27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制度也有,在公司制度中有此类规定,是可以调岗的,大猪不遵守调岗可以视为违反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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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2 依依居然也答对了半截呀,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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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想要离开,却有总总的不舍~~~坚持的人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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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9:39:41 |只看该作者
我说能,哈哈,一方面是因为觉的14楼耳朵一新的观点有道理,另一方面以以前的案例推断这个案例的答案肯定还是会出乎我们常理的推论。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我们答对了,以安爸一往的奉献精神,是不会煞费心思的编这么一个案例出来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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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2 哈哈,居然还给出这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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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0:03:24 |只看该作者
       首先,我们看一看,“对进入公司后形成婚姻关系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使其分处于不同部门。”这项规定本身是否合法。显然,法律并未禁止这样的规定。事实上,在我国的干部管理中一直有类似回避制度,它对于避免可能产生的弊端或者腐败是有利的。因此公司把它放在规章制度里并无不可。
    其次,公司按照这一规定处理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我认为,不是。我们对“劳动合同变更”的理解可能有些狭隘。其实,有些法律规定的内容并不一定要写到合同里,但他们仍然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定义务。同样,企业的规章制度也不可能都写到合同里,只要制度内容合法、制订程序合法,都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因此,劳动者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就是法定义务,企业按规章制度处理事务就不是变更劳动合同,因为这些制度已经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了。比如由于绩效考核的原因,劳动者的报酬可能经常发生变化,这算是劳动合同变更吗?劳动者是否可以因为本月的工资比上月低而认为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吗?显然不是。这与案例的实质是一样的。
    至于字母假公济私,偏偏要调整大猪的岗位,大猪可以要求字母拿出一定要调整他,而不是调整Goyo87岗位的充分理由,否则……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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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0:15:38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可以调整。 如果员工手册是经过公示的,而大猪本人认可过,签过字。那么该制度应该是合法的。公司只需提供一份调岗协议书,双方针对调岗后的事项协商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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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1:22:27 |只看该作者
不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四种: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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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了,如何办员工关系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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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1:51:04 |只看该作者
第一: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公司不能单方面调整大猪的工作岗位,原因前面各位讲了很多,表示认同。
第二:从公司规范管理的角度分析,应该要调。国家在任用人事干部时规定有人事任职回避制度,企业内部也不应该存在职务上的姻亲关系,况且,大猪身为HRD,制定人事管理制度的同时又藐视制度违反制度,哪还会有员工会把公司制度当回事?因此,必须调。不同意,解除合同也势在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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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11 这个奖励一半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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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做人,角色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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