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楼主: 端端MAMA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我的下属辞职了,我有些生气!

  [复制链接]

6

主题

6

听众

7465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3-19
最后登录
2015-4-16
积分
7465
精华
2
主题
6
帖子
210
41
发表于 2012-5-31 14:03:07 |只看该作者
嗯,我也见过这种人,我想如果是我,态度那样了,我会尽快让她走,但是保险那个就按制度来,交接日期也不会按她要求的那样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

听众

5503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3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7-10-29
最后登录
2014-5-9
积分
5503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197
42
发表于 2012-5-31 14:30:37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好生气的,什么人都有,就是恰巧你碰到了而已
踏踏实实地工作,认认真真地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

听众

144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2-2-27
最后登录
2014-12-26
积分
1442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87
43
发表于 2012-5-31 14:42:08 |只看该作者
同是80后,实话说我鄙视这种年轻人,太没有职业素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

听众

144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2-2-27
最后登录
2014-12-26
积分
1442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87
44
发表于 2012-5-31 15:02:57 |只看该作者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作为领导,你已经做得很厚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主题

20

听众

5万

积分

状元

小菜

Rank: 32Rank: 32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0-7-20
最后登录
2016-8-4
积分
57356
精华
5
主题
49
帖子
2205

妙笔生花勋章 伯乐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论坛群英谱

45
发表于 2012-5-31 15:09:34 |只看该作者
我不怕楼主生气- O3 b+ q( F4 p' }, f, V, r9 m
我觉得,员工这样,领导一定是有责任的+ w4 p/ `$ Y7 i! {! o2 r
楼主,您的字里行间哪句不是带有情绪的?/ M# }4 L2 y3 S' p6 K9 _& b
您可以回头在看看您的帖子,不是吗?6 E" i& I: U* I8 {2 P. d
7 u. {( o. k$ _+ C% E
所有的事情冷静下来想想,没什么大不了的

点评

蟹蓝  哇!!  发表于 2012-5-31 16:39  回复
说想要离开,却有总总的不舍~~~坚持的人最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11

主题

12

听众

2万

积分

荣誉版主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06-2-15
最后登录
2016-3-24
积分
23153
精华
1
主题
611
帖子
3368

中人守护者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2009年度勋章

46
发表于 2012-6-1 08:47:52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楼主,你这主管当得有些窝囊!这不是大度的问题!
致力人力塑造       拓展专业品质
QQ:94671357
圈子群: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group&fid=313
微博:http://weibo.com/u/21585331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xujs    

20

主题

7

听众

8264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484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1-10-27
最后登录
2014-12-9
积分
8264
精华
0
主题
20
帖子
795
47
发表于 2012-6-1 09:45:07 |只看该作者
人都走了,何必给自已过不去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211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1-2-20
最后登录
2014-6-3
积分
211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99
48
发表于 2012-6-1 14:35:58 |只看该作者
这文章看得有点累,不过我的看法是有些事情要坚持规章制度,不能对方狠点怕麻烦就让步,这影响不好,那如果她老实点就什么都不帮她弄了吗?不能鼓励这种风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9

听众

3670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4-7-24
最后登录
2017-4-18
积分
3670
精华
0
主题
15
帖子
693
49
发表于 2012-6-1 14:59:19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非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吗?不提前可以啊,给代通知金吧。交接手续不办好,公司可以暂缓结算工资,不发离职证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

听众

1334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1-7-1
最后登录
2013-7-11
积分
1334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57
50
发表于 2012-6-1 16:31:08 |只看该作者
端端MAMA 发表于 2012-5-30 14:08 ; p7 l' `6 o) V% }4 }1 Q* f4 u7 e: s
说白了,宽松和仁慈这也是我公司的文化,没有办法,而且这件事情我不断的请示我的副总,他给我说要大度一些 ...
( r4 f9 [) z: k5 y
制度是一方面,上级的支持也很关键的。不然你这边按制度来执行了,那姑娘到上级那边走一趟,上级给你个电话要怎么怎么样。。。。这样就会被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